屏東縣滿州國中校務評鑑
考核項目
指標1-1-1 始業校務會議記錄
102學年度第一學期校務會議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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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立滿州國中102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一次校務會議會議記錄102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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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長:一、感謝各位同仁上學年度努力,及歡迎六位新進教師、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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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也感謝胡哲彰家長會長支持本校校務各項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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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主任:
一、102學年度課程計畫已審查完畢,各科融入教學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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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後,請上傳至教務處貼在校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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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備課週是全部所有教師(含代理教師)要全部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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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同仁如果要輔助教具可到教務處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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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新學年度各領域召集人,會議記錄及資料存資料夾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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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至教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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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請各同仁積極準備課程及教學正常化訪視資料,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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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將在10月份到校訪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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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各老師配課非本身專業科目,請參加所配課第二專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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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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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教育處將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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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極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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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請各處室將校務評鑑資料傳教務處,教務處再上傳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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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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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設組長:
一、各班課表、教師授課表下午發給各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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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下週三恆春區語文競賽報名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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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比賽,我及許秀娟老師為評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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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組長:
低收入戶、原住民學生身份已統計完畢,請各導師協助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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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準備申請資料送註冊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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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主任:
一、請各處室要利用週會演講,請提前告訴學務處以利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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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演講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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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早上作息時間更改為7點20分至40分打掃時間,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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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40分至8點時間為早自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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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學期因訪視、評審原因,校外教學時間改為下學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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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生命教育將與輔導室合作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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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從下星期二開始教室佈置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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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餘如報告資料(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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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育組長:
一、第一週為友善校園宣導週,宣導反毒、反霸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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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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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性別教育將列入重點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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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值週表(如附件)已發給各老師請按規定執行,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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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值週老師及導師合併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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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學生手機管理辦法已發各導師請按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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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衛組長:
一、各班打掃區域圖已發各導師,請各導師確實督導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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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掃環境,打掃用具明天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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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午12點打掃時間只打掃教室及廁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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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為體適能測驗所需開學後,請各班導師收每位學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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吋照片二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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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辦公室前只放資源回收桶,垃圾請放校門口垃圾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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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為推行全民運動,請各班導師要求每位學生買一條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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繩,以後將辦理跳繩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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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縣運動會在11月7、8、9日舉行,田徑賽將利用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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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習時間練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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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校將辦一次環保研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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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務主任
一、文具下星期發給各同仁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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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各班教室鎖匙已發各班導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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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請各班導師向學生宣佈課桌椅,他們要使用到畢業,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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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愛惜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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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教育儲蓄辦法已發各導師,學生如果家庭有變故、或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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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確實有困難無法註冊可申請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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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納:如報告資料(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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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餐:
一、本校午餐為公辦公營,因吃素只有二位所以不提供素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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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各導師向學生宣導及要求,每天帶餐具到學校用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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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擔任午餐監廚、驗收表已發各老師,請按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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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抬辦公室飯菜餐桶輪值表已發各導師,請各導師要求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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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時,抬辦公室飯菜餐桶給教職員用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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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請各導師協助學生準備低收入戶資料,以便辦理減免午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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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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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請各導師向學生宣導,如遭哺乳動物咬傷要速就醫,如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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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狂犬病要向我或學務處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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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102年度健康七大議題加健保要繼續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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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擔任健康老師要上網研習健康相關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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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主任:一、本校承辦全縣國中輔導研習預定在10月14、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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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納組報告事項
1. 由於薪資處理需要,請各位新進同仁繳交(1)身分證正反面影本(2)郵局存摺封面影本(3)個人E-MAIL信箱地址。
2. 國中公教人員自101年起恢復課稅, 薪資所得以「全月給付總額」按下列方式擇一扣繳:
(1) 每月固定扣5%。
(2) 按「薪資所得扣繳稅額表」查表金額扣繳。(註:兼職所得及非每月給付之薪資,每次給付額達69501元者,按給付額扣5%,免併入全月給付總額。)
各位同仁請擇一方式扣繳,若選擇第(2)種方式,請填寫「免稅額申報表」,並於102/09/06(五)前繳交至出納組備查,以利薪資資料之處理。
3. 健保局自102年起開始推行二代健保,所以請相關行政承辦人注意:
(1) 若外聘講師(包含族語、社團、技藝班等外聘教師)到校演講或上課,給付鐘點費時若單筆
元,則需就源扣取個人補充保費2%,核發收據前請先至出納組核章,並繳交收據其中一聯以登記所得資料。
(2) 製作校內兼課教師(若未在本校投保健保)之兼課鐘點費憑證時,若單筆
元,一樣需就源扣取個人補充保費2%;實領鐘點費(扣完補充保費)與需繳補充保費(憑證寫上項目就好,之後出納會再黏貼繳費單)請分開製作憑證。
4. 各承辦人員若有代墊電費、水費、鐘點費等費用,
請於憑證上註明「 代墊」。
以上報告事項若有相關問題,請至出納組詢問,感謝大家的配合!
出納組 敬上
102/08/29
102學年度第一學期校務會議人事報告資料 0829
一、為落實各級學校差勤管理,提升行政效率及為民服務品質,相關應行注意事項詳如說明(請行政人員按規定簽到、退)
二、「年金無虞、老年無慮」請支持年金改革
三、修正教師法第14條條文
四、屏東縣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員工酒後駕車相關責任處理原則
五、教師請假規則第四條修正條文
六、重申有關教師涉及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於調查處理期間應確依性別平等教育法及教師法之規定辦理,避免教師以辭職或退休規避懲處責任
七、「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教師甄選儲訓遷調及介聘辦法」第5條102年7月24日修正發布施行
八、國中小學校長主任甄選儲訓遷調及介聘辦法第五條修正條文
九、請各校於每學期任(聘)用「學生社團指導老師」前,應先行查閱其有無性侵害之犯罪紀錄(含職群老闆,請聘用單位要求繳良民證)
十、依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一月一日 以後之各項代理(課)教師之年資,均不得併計為退休年資。(不得補繳購買年資)
十一、有關教師進修研究獎勵辦法第12條第1項規定之服務義務期間,不計入延長病假期間與因請假超過教師請假規則第3條第1項第1款規定之扣薪日數((第1款)教師之請假,依下列規定...事假及家庭照顧假合計超過7日者,應按日扣除薪給)
十二、請各同仁如果住處地址或電話有變更,請立即告知人事更改資料。(請莫志華 老師提供正確地址)
十三、請選各委員會委員
十四、請討論:102學年度人事工作計畫(含臨時外出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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