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年度屏東縣政府推廣縣市藝文特色發展民謠傳唱
團體徵選補助作業要點
申 請 書
單位名稱:屏東縣立滿州國民中學
地 址:94741屏東縣滿州鄉滿州村文化路32號
電 話:08-8801106-12
傳 真:08-8802765
聯 絡 人:劉家君
E-mail :akiaro@yahoo.com.tw
中 華 民 國 101年 04 月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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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請 書 總
表
申請日期:101年04月24日
團隊
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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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州國民中學月琴民謠傳唱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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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入選為本府 年度藝文特色發展民謠傳唱補助團體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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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字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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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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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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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741屏東縣滿州鄉滿州村文化路3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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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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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作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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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 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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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88011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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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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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0371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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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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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741屏東縣滿州鄉滿州村文化路3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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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
絡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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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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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家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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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 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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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88011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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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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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8802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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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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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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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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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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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741屏東縣滿州鄉滿州村文化路3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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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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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台幣 6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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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籌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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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台幣
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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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本府
補助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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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台幣 6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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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其他機關
補助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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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台幣
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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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核文件
(請依序排列整理並勾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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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請書總表。
□
2.單位簡介(如附表一)。
□
3.參加培訓計畫之學員名冊或預計參與課程之對象(如附表二)。
□
4.年度計畫書,須包括詳細培訓課程內容、巡演或演出經驗及自我
提升相關計畫(如附表三)。
□
5.經費概算表(如附表四)。
□
6.自我成長評估(如附表五)。
□
7.近二年演出活動精華或具代表性作品之影音光碟、剪報評論。(如
附表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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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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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申請書總表及審核文件,請送交本府乙式六份(封面皆需用印),並以A4規格紙張繕打並裝訂(送審文件如附有影音光碟亦需乙式六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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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一、單位簡介
單位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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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立滿州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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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一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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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607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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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登記立案證書影本(社團及社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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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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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註明張數並以A4規格影印附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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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身份證影本(社團及社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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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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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章程(社團及社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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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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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辦公場所(含自用之不動產權狀影本、合用或租用之契約或水電收據或其他足資証明之資料,社團及社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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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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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度國稅局申報書正本或會計師認證之財務報表(社團及社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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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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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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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指導(社團及社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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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1人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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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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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職(任) 人 ■兼職(任) 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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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員(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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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職 人□兼職 人■學生 1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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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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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訓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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鑑於產業發展致使大環境變遷,民間歌謠之傳唱出現經驗傳承的人才斷層,為保存恆春半島民謠傳唱之延續且能代代相傳,擬透過滿州國中發展學校本位課程開辦月琴班,予地區學子在月琴耆老們的經驗傳承中,延續民間歌謠之傳唱,並適時透過校內外之展演來保存恆春半島的非物質文化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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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訓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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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學員能熟稔月琴樂器之使用。
2.
民謠傳唱保存半島傳統文化。
3.
參加恆春半島國際民謠傳唱音樂節系列活動。
4.
邀請專家或團隊與學員互動,讓學員與其他團體切磋觀摩,增進社團學員情感與自信心。
5.
永續發展半島非物質文化遺產。
6.
與南仁湖集團結盟,安排學員前往其相關企業據點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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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表不敷使用時,請自行加頁附於後。
附表二、參加培訓計畫之學員名冊或預計參與課程之對象
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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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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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
職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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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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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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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君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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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州國中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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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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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榮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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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州國中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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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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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鈞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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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州國中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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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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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呈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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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州國中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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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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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慧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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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州國中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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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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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冠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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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州國中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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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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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育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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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州國中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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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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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俐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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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州國中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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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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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素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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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州國中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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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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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芷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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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州國中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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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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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詩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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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州國中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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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表不敷使用時,請自行加頁附於後。
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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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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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
職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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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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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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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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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州社區民謠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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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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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美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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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州社區民謠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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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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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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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州社區民謠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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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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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秀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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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州社區民謠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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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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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芳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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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州社區民謠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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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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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春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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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州社區民謠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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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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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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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州社區民謠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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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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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秀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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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州社區民謠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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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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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碧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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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州社區民謠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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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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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秋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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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州社區民謠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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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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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三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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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州社區民謠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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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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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錫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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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表不敷使用時,請自行加頁附於後。
附表三、 101年度計畫書
(須包括詳細培訓課程內容、巡演或演出經驗及自我提升相關計畫)
(須包括詳細培訓課程內容、巡演或演出經驗及自我提升相關計畫)
項目
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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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演 □演出經驗 ■人員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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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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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分項撰寫。
*有關巡演或演出經驗計畫內容應包括下列各項:曾參與展演之活動、時間、地點。
*有關人員培訓計畫內容應包括下列各項:
1. 訓練目標。
弘揚台灣傳統文化發展學校本位課程—恆春半島民間歌謠傳唱月琴班
鑑於產業發展致使大環境變遷,民間歌謠之傳唱出現經驗傳承的人才斷層,為保存恆春半島民謠傳唱之延續且能代代相傳,擬透過滿州國中發展學校本位課程開辦月琴班,予地區學子在月琴耆老們的經驗傳承中,延續民間歌謠之傳唱,並適時透過校內外之展演來保存恆春半島的非物質文化遺產。
2. 訓練起訖期程(時數)。
101年07月09日至08月17日止。(40小時)
3. 訓練地點。
滿州國民中學活動中心。
4. 師資(內外聘師資姓名、學經歷、專長、目前任職)。
滿州民謠傳唱達人
王張日貴 老師指導
滿州鄉民謠協進會
5. 課程內容:
(1)辦理民謠人才養成訓練,一年須安排四十小時課程。
(2)配合本府參加恆春國際民謠音樂節系列活動。
(3)邀請專家或團隊與學員互動,讓學員與其他團體切磋觀摩。
(4)與恆春地區觀光飯店或店家異業結盟,安排學員前往表演。
(5)校內外系列活動配合演出。
(6) 半島社區技藝交流
6.進度表及執行方法。
(1)聘請經驗豐富之老師透過獨唱、對唱、合唱等方式,讓學員之學習經驗更為多元深刻。
(2)聘請專業劇團的老師,精進目前的社區劇團的內容和演出精采度,以提升演出的水準。
(3)鼓勵青少年學員參與校內外演出並參加比賽俾利傳統文化之傳承。
(4)課程結束後,學員經過月琴傳唱之能力考核,學校予以頒發研習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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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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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區動員規劃:
(一)滿州鄉滿州社區民謠隊共同協辦,以提升學習成效。
(二)鼓勵滿州國中在學之青少年踴躍參加本研習課程。
二、活動宣傳計畫:
(一)運用媒體資源,發佈本活動的報導。
(二)配合其他表演活動和校內其他計畫課程的宣傳將本活動推廣出去。
(三)校網公告,讓本活動訊息更廣為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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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期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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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參加恆春半島國際民謠傳唱音樂節系列活動。
二 邀請專家或團隊與學員互動,讓學員與其他團體切磋觀摩。
三 與半島商家結盟,安排學員前往其相關企業據點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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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表不敷使用時,請自行加頁附於後。
附表四、經費概算表
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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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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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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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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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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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列說明
(申請本府補助、其他機關補助、自籌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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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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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師鐘點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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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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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6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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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本府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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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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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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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
|
1式
|
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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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本府補助,含攝影、印刷及膳食等以5%為限
|
3
|
交通費
|
7000
|
1
|
7000
|
民謠技藝社區交流
|
合
計
|
7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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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表不敷使用時,請自行加頁附於後。
預算項目說明
一、人事費為薪資或酬勞性費用,例如:
師資鐘點費、企劃費、演出費(請分列各相關演出人員,如歌手、樂手等)、排練費、規劃費、設計費(請詳述設計項目,如燈光設計或佈景設計等)、工作費(請分列各相關人員,如導演、技術人員等)、出席費、翻譯費、顧問費……等。
二、業務費為實施特定工作計畫所發生的費用,例如:
郵電費、印刷費(請分列細目)、廣告宣傳費、設備租借費(請分列各相關設備,如佈景、服裝、道具、音樂、燈光、音響、電腦網路等)、攝錄影費、裝裱費、版權費、茶點費、資料費、字幕相關雙語之製作…等。
三、旅運費為因計畫公出之車資及旅費或公物搬運費,例如:
交通資、搬運費、餐費、住宿費……等。
四、材料費為計畫所需之材料或物料配件,例如:
創作材料、攝影材料、展演裝置材料、電腦磁片、錄影音帶、包裝材料、建築材料、幻燈片底片等。
五、其他
附表五、自我成長評估
(一)上一年度執行成果演出紀錄(請依實際執行情形如實填寫):
上一年度未申請
(二)未來發展計畫(簡述一至二年發展目標、內容、):
第一年發展目標
一 參加恆春半島國際民謠傳唱音樂節系列活動。
二 邀請專家或團隊與學員互動,讓學員與其他團體切磋觀摩。
三 與南仁湖集團結盟,安排學員前往其相關企業據點演出。
第二年發展目標
一 參加恆春半島國際民謠傳唱音樂節系列活動。
二 邀請專家或團隊與學員互動,讓學員與其他團體切磋觀摩。
三 與南仁湖集團結盟,安排學員前往其相關企業據點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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