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12日 星期四

2-7-9推動藝術與人文教育,落實一校一藝團 (滿州民謠月琴傳唱班)





101年度屏東縣政府推廣縣市藝文特色發展民謠傳唱
團體徵選補助作業要點

   

 

單位名稱:屏東縣立滿州國民中學
    址:94741屏東縣滿州鄉滿州村文化路32
    話:08-8801106-12
    真:08-8802765
聯 絡 人:劉家君
E-mail akiaro@yahoo.com.tw
        101 04  24

       
申請日期:1010424
團隊
名稱
滿州國民中學月琴民謠傳唱社
□曾入選為本府    年度藝文特色發展民謠傳唱補助團體
■無
立案字號

立案日期:  年  月  日
聯絡地址
94741屏東縣滿州鄉滿州村文化路32
負責人
陳作忠
08-8801106-11
0920371931
94741屏東縣滿州鄉滿州村文化路32
劉家君
08-8801106-12
08-8802765
E-mail
94741屏東縣滿州鄉滿州村文化路32
總經費
新台幣 67000
自籌經費
新台幣   0
申請本府
補助金額
新台幣 67000
申請其他機關
補助金額
新台幣  0


審核文件
(請依序排列整理並勾選)
1.申請書總表。
2.單位簡介(如附表一)。
3.參加培訓計畫之學員名冊或預計參與課程之對象(如附表二)。
4.年度計畫書,須包括詳細培訓課程內容、巡演或演出經驗及自我
   提升相關計畫(如附表三)。
5.經費概算表(如附表四)。
6.自我成長評估(如附表五)。
7.近二年演出活動精華或具代表性作品之影音光碟、剪報評論。(如
附表六)
備註
本申請書總表及審核文件,請送交本府乙式六份(封面皆需用印),並以A4規格紙張繕打並裝訂(送審文件如附有影音光碟亦需乙式六份)。









附表一、單位簡介
單位名稱
屏東縣立滿州國民中學
統一編號
91607701
單位登記立案證書影本(社團及社區)
     
(請註明張數並以A4規格影印附後)
負責人身份證影本(社團及社區)
組織章程(社團及社區)
固定辦公場所(含自用之不動產權狀影本、合用或租用之契約或水電收據或其他足資証明之資料,社團及社區)
前年度國稅局申報書正本或會計師認證之財務報表(社團及社區)
  
單位組織
藝術指導(社團及社區)
■有   1     □無
行政人員
□專職(任)      ■兼職(任)  1
團員(學生)
□專職      人□兼職        人■學生   15
成立日期

培訓宗旨
鑑於產業發展致使大環境變遷,民間歌謠之傳唱出現經驗傳承的人才斷層,為保存恆春半島民謠傳唱之延續且能代代相傳,擬透過滿州國中發展學校本位課程開辦月琴班,予地區學子在月琴耆老們的經驗傳承中,延續民間歌謠之傳唱,並適時透過校內外之展演來保存恆春半島的非物質文化遺產。
培訓理念
1.  學員能熟稔月琴樂器之使用。
2.  民謠傳唱保存半島傳統文化。
3.  參加恆春半島國際民謠傳唱音樂節系列活動。
4.  邀請專家或團隊與學員互動,讓學員與其他團體切磋觀摩,增進社團學員情感與自信心。
5.  永續發展半島非物質文化遺產。
6.  與南仁湖集團結盟,安排學員前往其相關企業據點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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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二、參加培訓計畫之學員名冊或預計參與課程之對象

序號
姓名
目前
職業
備註
1
宋君琳
滿州國中學生

2
洪榮忠
滿州國中學生

3
郭鈞玉
滿州國中學生

4
胡呈祥
滿州國中學生

5
潘慧琳
滿州國中學生

6
潘冠紋
滿州國中學生

7
胡育瑄
滿州國中學生

8
陳俐璇
滿州國中學生

9
李素瑄
滿州國中學生

10
郭芷其
滿州國中學生

11
古詩霙
滿州國中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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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姓名
目前
職業
備註
12
王洋月
滿州社區民謠隊

13
盧美枝
滿州社區民謠隊

14
陳玉霞
滿州社區民謠隊

15
黃秀英
滿州社區民謠隊

16
宋芳文
滿州社區民謠隊

17
曾春美
滿州社區民謠隊

18
范彬雪
滿州社區民謠隊

19
洪秀鳳
滿州社區民謠隊

20
張碧英
滿州社區民謠隊

21
鍾秋美
滿州社區民謠隊

22
張三妹
滿州社區民謠隊

23
洪錫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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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三、  101年度計畫書
須包括詳細培訓課程內容、巡演或演出經驗及自我提升相關計畫

       項目
區分
巡演  □演出經驗  ■人員培訓
計畫內容
*請分項撰寫。
*有關巡演或演出經驗計畫內容應包括下列各項:曾參與展演之活動、時間、地點。
*有關人員培訓計畫內容應包括下列各項:
1.  訓練目標。
弘揚台灣傳統文化發展學校本位課程恆春半島民間歌謠傳唱月琴班
鑑於產業發展致使大環境變遷,民間歌謠之傳唱出現經驗傳承的人才斷層,為保存恆春半島民謠傳唱之延續且能代代相傳,擬透過滿州國中發展學校本位課程開辦月琴班,予地區學子在月琴耆老們的經驗傳承中,延續民間歌謠之傳唱,並適時透過校內外之展演來保存恆春半島的非物質文化遺產。
2.  訓練起訖期程(時數)。
1010709日至0817日止。(40小時)
3.  訓練地點。
滿州國民中學活動中心。
4.  師資(內外聘師資姓名、學經歷、專長、目前任職)。
      滿州民謠傳唱達人  王張日貴 老師指導  滿州鄉民謠協進會
5.  課程內容:
1)辦理民謠人才養成訓練,一年須安排四十小時課程。
2)配合本府參加恆春國際民謠音樂節系列活動。
3)邀請專家或團隊與學員互動,讓學員與其他團體切磋觀摩。
         4)與恆春地區觀光飯店或店家異業結盟,安排學員前往表演。
      5)校內外系列活動配合演出。
       (6) 半島社區技藝交流
   6.進度表及執行方法。
(1)聘請經驗豐富之老師透過獨唱、對唱、合唱等方式,讓學員之學習經驗更為多元深刻。
(2)聘請專業劇團的老師,精進目前的社區劇團的內容和演出精采度,以提升演出的水準。
(3)鼓勵青少年學員參與校內外演出並參加比賽俾利傳統文化之傳承。
(4)課程結束後,學員經過月琴傳唱之能力考核,學校予以頒發研習證書。
推動方式
一、社區動員規劃:
(一)滿州鄉滿州社區民謠隊共同協辦,以提升學習成效。
(二)鼓勵滿州國中在學之青少年踴躍參加本研習課程。
二、活動宣傳計畫:
(一)運用媒體資源,發佈本活動的報導。
(二)配合其他表演活動和校內其他計畫課程的宣傳將本活動推廣出去。
(三)校網公告,讓本活動訊息更廣為周知。
預期效益
一 參加恆春半島國際民謠傳唱音樂節系列活動。
二 邀請專家或團隊與學員互動,讓學員與其他團體切磋觀摩。
三 與半島商家結盟,安排學員前往其相關企業據點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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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四、經費概算表
編號
支出項目
單價
數量
金額(元)
編列說明
(申請本府補助、其他機關補助、自籌款等)
1
講師鐘點費
1600
40
64000
申請本府補助
2
雜支
3000
1
3000
申請本府補助,含攝影、印刷及膳食等以5%為限
3
交通費
7000
1
7000
民謠技藝社區交流
























 
7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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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項目說明
填寫預算表時,請參考以下各類預算項目分別填寫,並視實際支出內容,參考選用屬於各項目之適當預算細目。
一、人事費為薪資或酬勞性費用,例如:
師資鐘點費、企劃費、演出費(請分列各相關演出人員,如歌手、樂手等)、排練費、規劃費、設計費(請詳述設計項目,如燈光設計或佈景設計等)、工作費(請分列各相關人員,如導演、技術人員等)、出席費、翻譯費、顧問費……等。
二、業務費為實施特定工作計畫所發生的費用,例如:
郵電費、印刷費(請分列細目)、廣告宣傳費、設備租借費(請分列各相關設備,如佈景、服裝、道具、音樂、燈光、音響、電腦網路等)、攝錄影費、裝裱費、版權費、茶點費、資料費、字幕相關雙語之製作…等。
三、旅運費為因計畫公出之車資及旅費或公物搬運費,例如:
交通資、搬運費、餐費、住宿費……等。
四、材料費為計畫所需之材料或物料配件,例如:
創作材料、攝影材料、展演裝置材料、電腦磁片、錄影音帶、包裝材料、建築材料、幻燈片底片等。
五、其他

附表五、自我成長評估
(一)上一年度執行成果演出紀錄(請依實際執行情形如實填寫):
上一年度未申請
(二)未來發展計畫(簡述一至二年發展目標、內容、):
第一年發展目標

一 參加恆春半島國際民謠傳唱音樂節系列活動。
二 邀請專家或團隊與學員互動,讓學員與其他團體切磋觀摩。
三 與南仁湖集團結盟,安排學員前往其相關企業據點演出。

第二年發展目標
一 參加恆春半島國際民謠傳唱音樂節系列活動。
二 邀請專家或團隊與學員互動,讓學員與其他團體切磋觀摩。
三 與南仁湖集團結盟,安排學員前往其相關企業據點演出。
四 協助學員一藝在身,能往傳統樂器相關科系升學、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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