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14日 星期六

3-6-1訂定各項安全教育年度實施計畫




屏東縣滿州國中校務評鑑
考核項目

指標3-6-1 訂定各項安全教育年度實施計畫
 





屏東縣國民中小學加強校園安全注意事項
一、依據
本府教育處年度工作計畫
二、目的
為確保校園安全,防制校園暴力事件之發生,防止不良幫派介入校園,以保護師生的生命安全,避免遭受損失。
三、實施方式
()加強學校行政工作
   1.各校應依本身實際環境狀況,擬訂校園安全實施計劃,確實執行維護師生安全。
   2.各校應對學生實施安全教育與法治教育,並以講解、角色扮演或運用各種視器材,教導學生有關安全與法律之知識。
   3.各校遇有特殊狀況,必須迅速作適當之處置,並至校安即時通報系統呈報上級機關。
   4.各校應訂定導護工作實施計畫,務求導護工作權責分明,以切實維護學生安全。
   5.各校清潔責任區域之劃分,務求遍及校園每一角落,以避免發生死角。
   6.各校應訂定防震、防火及其他天然意外災害防制應變辦法,已處理天然災害。
   7.為防止歹徒侵入校內滋事,各校必須規劃設置警鈴,以處理偶發事件。
   8.各校應於校區內重要地點及偏僻場所,設置夜間照明設備。
   9.各校應定期檢查各項設備、器材與建築物等,加強維修以維護校園安全。
  10.各校應廣為運用社會資源,加強校園安全之維護。
  11.各校教職員均須配戴名牌,以資識別。
()加強門禁管制工作
  1.自上午學生到校至學生放學前,禁止所有車輛及閒雜人員進入校園。
  2.出入校園請提交身份證文件,交換洽公證並辦理登記。
  3.各校應與當地警察單位取得密切聯繫,並建立緊急聯絡網,以迅速處理特
殊狀況。
()校園開放原則
  1.平日在安全考量下,由各校自訂時間供社區居民活動。
  2.非假日下午6時至9時及例假日,由各校依據社區狀況得開放:運動場所、
圖書館、電腦教室、活動中心與游泳池。
  3.上述上述場地的借用辦法及收費辦法,由各校務會議通過,並報府備查。
  4.校園於適切地點裝置中央監控系統,並經常檢查以減少校園死角。


()強化導師工作職責


  1.導師必須瞭解班及內每位學生之背景資料,包括父母的職業、教育程度、管
教態度與社經地位,及學生的習慣、興趣、性向、身心發展與社會交友狀況。
2.班級導師必須密切注意學生之出缺席情況,掌握學生之動態資料,並與家庭、學校取得密切連繫,遇有特殊狀況,應即做適當處置。
3.導師必須報導學生安全維護知識、法律知識,使學生瞭解個人、學校與社會之權利義務。
4.導師若發現學生攜帶不良書刊或危險物品,必須立即作委處理。
()加強學生安全教育
   各校必須利用週會、朝會、班會與其他適當時機,教導學生平時注意下列安全事項:
1.不接受陌生人之贈與,不隨便答應陌生人之請求,隨時提高警覺,遇事機警應變。
2.遇陌生人問路,可熱心告知,但不必親自引導前往。
3.遇特殊狀況應即通報同學或師長,以便做適當處理。
4.不單獨上廁所,及其不進危險場所。
5.不行經漆黑小巷或人煙罕至之處。
6.遇歹徒不可慌亂,鎮定以對並想辦法迅速脫離。
7.遇行跡可疑者立即反映。
()防止不良幫派進入校園
  1.各校應建立有行為偏差、結幫傾向之輔導學生名冊,定期或不定期與家長聯絡,並隨時與有關單位連繫。
  2.各校均建立家長聯絡處及電話簿,包括緊急聯絡人及電話。
  3.加強學生生活輔導注重品德教育,舉辦各項育樂社團活動,提倡學生休閒時間之正當娛樂活動,使學生與同儕群體間產生良性互動。
  4.加強對中輟學生之追蹤輔導,各校加強辦理潛能開發,職業試探、中途學校資源班、技藝教育等課程、以避免中輟生因受學制及成績考查之限制,造成學校拒收以致無法復學而在外結黨滋事。
  5.加強與警察局連繫,並請警察局少年隊、少輔會人每月與各校訓輔人員座談乙次,且本府定期召開治安會報。
  6.請各校輔導室設「申訴信箱」,必要時得連繫警政單位,讓學生免遭恐嚇傷害或威脅。
  7.學生社團嚴禁參加廟會、八家將或黑道喪事等活動,各校如事前發現有學生集體請假參加類似活動之情況,應立即通知警政單位協助處理。
8.協調警政及治安單位針對學校附近之娛樂場所、空中輟生聚集地加強巡邏。
()加強防盜防竊措施
  1.為防止教學設備遭竊,各校財產一律貼上財產標籤並列冊。
  2.各校電腦教室、視聽設備一律辦理產物保險。
  3.各校應建立財產管理責任制度。
  4.各校應建立值日、校園留守及巡察制度。
  5.各校平常應與警察局取得密切連繫,落實校園巡邏,遇有突發狀況,立即請求支援。
()加強通報系統責任
  1.偶突發事件發生之時,應依事件性質通知縣府相關單位,並回報處理結果。
  2.採取預防措施並即連繫相關單位。
  3.每日上午9時前全面點名,學生未到者應通知縣府相關單位,並回報處理結果。
  4.學生3日無故未到校者,應立即通報。
四、本要項所需實施相關經費,請在各校相關經費項下支應。
五、各校應依據本注意事項,並參酌各校的實際狀況,研訂各校的加強校園安全辦法,且落實執行以維護校園師生的安全。
六、本要點經陳奉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屏東縣立滿州國中100學年度防範校園
危機處理小組編組表
名稱
人員
執掌
召集人
校長:陳作忠
由校長擔任之,負責緊急指揮
執行秘書
學務主任:徐整隆
負責校內外之聯絡及對上及通報
調查組
  長:學務主任徐整隆
負責事件資料之調查、蒐集、研擬與彙整
副組長:教務主任劉家
  員:生教組長張世忠
  員:輔導組長陳筱婷
  員:資料組長黃鈺淩
  員:教設組長陳震宇
通報組
  長:生教組長張世忠
負責校內外之聯絡及對上級機關
之通報
  員:輔導組長陳筱婷
  員:體衛組長洪瑞蔭
醫護組
  長:體衛組長洪瑞蔭
負責緊急醫務專業之處理
  員:校護王櫻分
安全維護組
  長:學務主任徐整隆
負責偶發事件現場及善後各項安全的工作
副組長:生教組長張世忠
  員:輔導組長陳筱婷
  員:體衛組長洪瑞蔭
  員:資料組長黃鈺淩
輔導組
  長:輔導主任張綉芳
負責協調有關資源及提供相關人員身心之輔導
副組長:輔導組長陳筱婷
  員:個案學生之班導師
行政支援組
  長:家長會長胡哲彰
負責加強與社會人士之溝通,動員校外各項支持,協助各方家長之善後處理,包括申訴、仲裁、救助、賠償等協調工作
副組長:總務主任李緯宗
  員:會計主任薛博元
  員:人事組長陳昭堅
  員:替代役黃韋翔
  員:體衛組長洪瑞蔭
  員:校護王櫻分
媒體回應組
  長:學務主任徐整隆
副組長:輔導主任張綉芳
協助危機處理統一各項資訊對外發言

屏東縣立滿州國中101學年度防範校園危機處理小組編組表
名稱
人員
執掌
召集人
校長:陳作忠
由校長擔任之,負責緊急指揮
執行秘書
學務主任:徐整隆
負責校內外之聯絡及對上及通報
調查組
  長:學務主任徐整隆
負責事件資料之調查、蒐集、研擬與彙整
副組長:教務主任蕭靖融
  員:生教組長張世忠
  員:輔導組長羅可靜
  員:資料組長黃詩瑋
  員:教設組長許乃方
通報組
  長:生教組長張世忠
負責校內外之聯絡及對上級機關
之通報
  員:輔導組長羅可靜
  員:體衛組長王傳宗
醫護組
  長:體衛組長王傳宗
負責緊急醫務專業之處理
  員:校護王櫻分
安全維護組
  長:學務主任徐整隆
負責偶發事件現場及善後各項安全的工作
副組長:生教組長張世忠
  員:輔導組長羅可靜
  員:體衛組長王傳宗
  員:資料組長黃詩瑋
輔導組
  長:輔導主任張綉芳
負責協調有關資源及提供相關人員身心之輔導
副組長:輔導組長羅可靜
  員:個案學生之班導師
行政支援組
  長:家長會長胡哲彰
負責加強與社會人士之溝通,動員校外各項支持,協助各方家長之善後處理,包括申訴、仲裁、救助、賠償等協調工作
副組長:總務主任陳炯緯
  員:會計主任劉建泉
  員:人事組長陳昭堅
  員:替代役張舜凱
  員:體衛組長王傳宗
  員:校護王櫻分
媒體回應組
  長:學務主任徐整隆
副組長:輔導主任張綉芳
協助危機處理統一各項資訊對外發言


屏東縣立滿州國中102學年度防範校園危機處理小組編組表
名稱
人員
執掌
召集人
校長:陳作忠
由校長擔任之,負責緊急指揮
執行秘書
學務主任:簡亞藍
負責校內外之聯絡及對上及通報
調查組
  長:學務主任簡亞藍
負責事件資料之調查、蒐集、研擬與彙整
副組長:教務主任蕭靖融
  員:生教組長陳炯緯
  員:輔導組長陳亞璇
  員:資料組長黃詩瑋 
  員:教設組長廖雪媚
通報組
  長:生教組長陳炯緯
負責校內外之聯絡及對上級機關
之通報
  員:輔導組長陳亞璇
  員:體衛組長張世忠
醫護組
  長:體衛組長張世忠
負責緊急醫務專業之處理
  員:校護王櫻分
安全維護組
  長:學務主任簡亞藍
負責偶發事件現場及善後各項安全的工作
副組長:生教組長陳炯緯
  員:輔導組長陳亞璇
  員:體衛組長張世忠
  員:資料組長黃詩瑋
輔導組
  長:輔導主任張綉芳
負責協調有關資源及提供相關人員身心之輔導
副組長:輔導組長陳亞璇
  員:個案學生之班導師
行政支援組
  長:家長會長
負責加強與社會人士之溝通,動員校外各項支持,協助各方家長之善後處理,包括申訴、仲裁、救助、賠償等協調工作
副組長:總務主任邱兆儀
  員:會計主任鍾仁斌
  員:人事組長陳昭堅
  員:替代役于宗韶
  員:體衛組長張世忠
  員:校護王櫻分
媒體回應組
  長:學務主任簡亞藍
協助危機處理統一各項資訊對外發言
副組長:輔導主任張綉芳


【個年度校園防災計畫請參閱書面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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