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立滿州國民中學飲用水設備管理辦法
一、依據:
『飲用水管理條例』、『飲用水設備維護管理辦法』。
二、目的:
提供校園師生潔淨健康安全的飲用水。
三、執行方式:
(一)定期工作:
1.每三個月(三、六、九、十二)請廠商定期清洗飲水機濾心及濾網。
2.每三個月檢送水質樣本至縣政府環保局辦理水質檢驗。
3.懸掛「水質檢驗及維護紀錄表」於設備明顯處。
(二)不定期工作:
1.接受上級單位協助的檢測工作。
2.修理工作:
(1)零星修理:如濾水器等添購或其他修補。
(2)重大修理:非本校所能勝任修理者報請核准後再修復。
四、請體衛組協助飲用水維護宣導,共同創造校園的『超讚飲用水』。
五、本辦法呈請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飲水機濾心更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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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州國中飲水機保養卡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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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保養卡置於飲水機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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