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9日 星期一

5-6-1訂定校園無障礙環境實施計畫


屏東縣立滿州國民中學無障礙校園環境實施計畫

一、依據:

()特殊教育法第二十四條

二、目的:

()排除生活環境中各種有形和無形的障礙,使行動不便者能夠像一般人一樣享用各種資源。

()透過建築的改善、設備設施的充實以及社會大眾態度的改變,提供行動不便者無障礙的生活環境。

()透過建築的改善、設備設施的充實以及社會大眾態度的改變,提供行動不便者無障礙的生活環境。

()協助學生,使其在於適當之環境中學習,進而獲得適性之發展。

三、組織與職掌

職務
職稱
姓名
工作內容
召集人
校長
陳作忠
總理委員會各項事宜
執行祕書
總務主任
邱兆儀
執行與協調委員會各項事宜
委員
教務主任
蕭靖融
協助規畫無障礙環境
委員
學務主任
簡亞藍
協助規畫無障礙環境
委員
輔導主任
張綉芳
協助規畫無障礙環境
委員
訓育組長
陳炯緯
協助規畫無障礙環境

 

 

 

四、實施內容

()設置無障礙校園環境空間。

()室外引導通路。

()出入口裝設引導鈴及緊急照明燈等聽視覺警示設備

()設置活動中心無障礙坡道

()定期檢修校園內各項殘障設施。

()積極申請經費改善無障礙設施建置。

五、本計畫經校長核示後,發布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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