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立滿州國民中學 教科書選用辦法
壹、依據:
(一)國民教育法第八條之二規定。
(二)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暫行綱要(九十年一月)
(三)教育部九十年八月台(九○)國自第九○○八○九八○號函
貳、目的:
(一)為因應社會多元化和教育自由化之趨勢,公開教科圖書之選用,提昇教學成效。
(二)為配合教科書開放政策,因應教學專業、學生需求、民主參與之原則,經一定採選程序,選出最適用之教科圖書。
(四) 使教師及參與選用的人員共負選用教科書的責任。
(五) 提昇選用人員的專業知能及提高教師教學與學生學習效果。
(六) 使能根據地方特性、師資現況及需要,選用適宜的教科用書。
參、教科書選用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書評會)成員及工作內容:
肆、教科書選用原則:
(一) 專業自主原則:選用人員秉持專業自主精神,依評選標準兼顧教學需要和學生權益進行選用工作並遵守專業倫理規範。(二) 民主公正原則:依據法令在公平、公正、公開的程序進行評選工作。
(三) 合作參與原則:選用參與人員考量各方面的代表性,遴選適當人員集思廣益,共同合作參與評選工作。
(四) 整體考量原則:除考量教科書本身外,還要注意教學評鑑方法、資源、學生興趣、地方特性與學生生活相結合。
(五) 持續評鑑原則:教科書選用應包含追蹤評鑑持續定期檢討,以了解所使用教科書的優劣,作為下次選用的參考。
伍、教科書選用注意事項:
(一)教科書選用應把握時效,需考量各項作業時程,務必於每學年開學前完成各項事務。
(二)各領域應推舉負責人,對於已選用之教科書,隨時蒐集使用者之意見並紀錄之,以
作為下一學年選用之參考,並建立教科書選用評鑑與回饋機制。
(三)教科書選用及採購作業過程應列入紀錄,並歸檔保存備查。
(四)各領域選用教科書時,應查閱該書是否領有教育部核定之有效執照。
(五)各領域教科書,決定選用版本時間,應於各出版書局規定最遲訂書日期一週前完成,交由設備組彙整,填訂購書單。
(六)教科書的選用,應儘量防範任何可能被未獲選用的出版公司認為不公平之舉措。
(一)教科書評選結果以整學年度為主,期間若在教學上有任何疑慮,得經教科書評選委員會討論同意後,更換下學期的版本。
(二)本要點經校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三)若縣政府教育局對教科書選用另有其他選用規定,改依教育局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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