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17日 星期四

3-9-1訂定學生健康管理制度




屏東縣滿州國中校務評鑑
衛生考核項目

指標3-9-1 訂定學生健康管理制度

1.學生健康管理辦法
2.學生健康檢查實施
3.健康中心使用規則
 
附件:
1.學生特殊疾病史清單
2.特殊個案管理紀錄簿



屏東縣滿州國民中學校務評鑑
檢核內容

3-9-1訂定學生健康管理制度

自評結果

1.學生健康管理辦法


屏東縣立滿州國中學生健康管理辦法
壹、緣由
    有少數學生原患有心臟病、糖尿病等特殊疾病,可能由於未發覺,或家長隱瞞不報,或未繼續診治,或未能遵照醫囑繼續服藥,或總總因素致使其在校園內發病甚至「猝死」。
貳、目的
一、凡罹特殊疾病的學生健康中心皆需列案管理,並依其個別需要提供診治建議或予以特別照護。
二、避免學生因先天性或特殊疾病由於校方不知情,而在參與不當的體能訓練或教學活動過程中發病。
三、罹患特殊疾病的學生若因故在校發病,校方能提供正確性、持續性、適時性和完整性的照護記錄給予醫療單位參考,使其能及早獲得適當的診治,將其傷病程度減低甚或避免因急症而死亡。
四、對於能及早診治的先天性疾病,校方能運用適當的健康檢查方法,期能早期發現潛在的疾病,適時提供正確醫療輔導,以把握治療的關鍵時期,確保學生健康成長,快樂學習的權益。
參、個案發現的管道
一、定期健康檢查、臨時健康檢查及平時的健康觀察。
二、家長所填寫的新生學生健康狀況調查表。
三、經由導師或其他醫療單位轉介的個案。
四、學生傷病至健康中心,經由專業知識或經驗判斷,進而發現問題。
肆、收案和結案的基準
一、收案
()有重大傷病需長期追蹤診療者。
()有慢性疾病需預防再發或協同照護者。
()傳染性疾病需予監測或隔離者。
()有過去病史且在校曾發病需醫療照護者。
()先天性缺陷需長期追蹤照護者。
二、結案
()已病癒超過一年者。
()家長或個案拒絕被收案者。
()個案離校:如轉學、中輟、畢業。
()個案死亡。
伍、個案管理的原則
一、收集建立個案資料。
二、登錄於「學生健康資訊管理系統」及整理列印給予各任課老師。
三、根據個案的認知程度提供適當的護理指導。
四、重視個案的隱私權和檔案的機密性。
五、較具有突發緊急傷病狀況或需嚴格限制活動量或需給予特別照護的特殊體質的學童,必要時可徵求校長的同意,召開學校衛生委員會,介紹個案之狀況、平時照護的重點、緊急因應措施等,避免因緊急傷病或「猝死」悲劇的發生。
六、特殊體質的學童在校期間與班級老師接觸最多,且其緊急傷病發生的場所、時間皆是無法預期的,所以學校唯一專業的護理人員有責任利用專題演講、晨會報告或書面資料提供醫學最新資訊,充實老師的醫療知識,期能共同合作使學童能獲得最適宜的照護,促進學童身心能更健康。

陸、本辦法經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承辦人:          體衛組長:           學務主任:           校長:


屏東縣滿州國民中學校務評鑑
檢核內容

3-9-1訂定學生健康管理制度

自評結果

2.學生健康檢查實施



屏東縣滿州國中102學年度學生健康檢查實施計畫
壹、依據:
一、學校衛生法第8.9.10條辦理。
二、屏東縣政府10272510222345100號函辦理。
貳、目的:
一、  建構完善健康檢查項目和程序,控管健康檢查品質,期能確實偵測到學生體格缺點 或疾病,    
      始能早期發現,卑便早期治療,以維護學生健康。
 、依據健康檢查結果,提供健康教學活動參考,充實學生健康知識、培養健康態度、養成健康
    習慣,達到衛生教育的目的。
參、主辦單位:屏東縣政府教育處
肆、協辦單位:滿州國中
伍、受檢對象:七年級學生
陸、實施日期:配合公文日期
柒、檢查項目:依據『國民小學學生健康檢查實施辦法』第三條所訂項目,惟寄生蟲檢查、尿液篩檢得另案辦理。
(一)理學檢查   (二)尿液檢查  (三)寄生蟲檢查
    (四)增列檢查項目:
1.寄生蟲陽性個案投藥後之複查。
2.尿液檢查呈陽性反應之複查。
3.頭蝨陽性個案(含括其他年級)之投藥(由校護檢查並彙整名單線上填報教育處人數後,並由縣府委託玉田國小統一採購藥品,於指定地點發放,本學年度不透過醫院投藥)
4.腰圍之測量(限國一生)
5.血液檢查(限國一生)考量學生需空腹抽血,等候時間不宜過長,原則以上午10時前完成抽血。
(五)刪除疝氣檢查。


捌、計畫內容:
     
     
實 施 時 間
     
擬訂實施計畫草案
 
102/08
健康中心
召開第一次籌備會議
1.成立健檢小組
2.確定實施計畫內容
3.確立統一檢查方法和進行方式
102/09
健康中心
承辦醫院
辦理校內工作協調會
含場地佈置及通知家長
    102/09
健康中心
執行一般常規健康檢查
執行身高、體重、視力、辨色力、聽力和頭蝨檢查
102/09
健康中心
執行尿液檢查
尿液檢查
    102/9-10
健康中心
聯繫健康檢查日程
以電話連絡方式進行
    102/9
健康中心、承辦檢查醫院
輔導缺點轉介矯治
檢查完後即開始進行
    102-103
健康中心
健康檢查結果上傳
「利用學生健康資訊管理系統」將統計報表上傳
    103/2
健康中心
召開檢討會
1實施計畫內容
2檢查項目和進行方式
3缺點轉介追蹤、矯治
4統計報表彙整
5其他項目
    103/02
健檢小組成員
 
玖、實施步驟:
一、由屏東縣政府招標承辦醫院辦理之。並說明本項工作意義、進行方式、檢查項目、檢查標準、記
    錄方法及工作配備等事宜。
(一)每日受檢人次:每天以不超過三百人為原則。
(二)健康檢查用具:應事前準備妥當,眼科為色盲檢測本等;耳鼻喉科為手電筒、頭鏡、壓舌板、檢查燈(一百燭光以上)、音叉等;牙科為口鏡、探針、頭鏡、檢查燈(一百燭光以上)等。
(三)聽診器、頭鏡,由醫師自行攜帶。口鏡、探針、壓舌板,承辦檢查單位準備,除拋棄式外應事先確實消毒備用。
二、承辦檢查單位組成健康檢查工作隊,每隊檢查人員配置為:每次置醫師數名,包括小兒科、耳鼻喉科、眼科、牙科(執行各項目的檢查);護士若干名(協助醫師進行診察工作),及聯絡人(負責連繫、物品、資料送交事項),負責至各受檢學校實施巡迴健康檢查承辦檢查單位組成健康檢查工作隊若人員編制不足,校方有權可以拒絕接受檢查。
三、應依承辦單位通知之日期及每日檢查人數,再通知各年級各班配合辦理。
四、如教育處辦理『學生健康檢查說明會』,擬請學校護理人員參加,後依照實施健康檢查的工作流程,檢查方法及注意事項,促使各項檢查工作順利進行。
五、展開校內準備工作及實施一般檢查工作:
(一)應儘速舉辦校內之健康檢查工作協調會,由校長主持,召集各處室主任、衛生組長、護士、受檢班級級任老師,及有關人員參加,說明各單位及人員應行配合事項。
(二)各班級任導師負責蒐集及詳細填寫學生健康檢查紀錄卡中基本資料。
(三)健康檢查工作實施前應制發學生健康檢查通知單,說明健康檢查意義,要求家長配合提供學生相關資料,如有特殊疾病狀況應在卡片上用鉛筆註名,並於當天轉知檢查醫師注意。
(四)由護理人員即導師配合健康檢查前測量完成,學生之身高、體重、視力、辨色力、立體感、聽力、頭蝨,記載於學生健康檢查紀錄卡中。
(五)健康檢查工作隊到達前,學校應事先預備檢查場所、用具,及通知學生級班級導師人共同指導學生,期能合作配合各檢查項目進行。詳細措施請參閱『學生健康檢查準備事項』辦理。
六、實施健康檢查工作時注意左列事項:
(一)依所排定日程前七天應主動與承辦單位連絡,以確定『檢查日程』雙方確定無誤,核對檢查用具的種類、項目,擺設位置、數量等是否已準備妥當了,詢問檢查隊工作人員出席日數,並概要說明檢查當天的進行方式,促進學校充分配合。
(二)實施健康檢查前一天,通知受檢年級請小朋友穿著寬鬆衣物,如需消毒者應事先消毒完成備用。
(三)檢查當天應先備妥檢查場所時,擺設得宜的桌椅位置,安排順暢檢查動線,注意四周環境是否合乎檢查需要,如不妥當應先適當調整後,再開始進行檢查作業。
(四)檢查時由學生分別持個人的健康檢查紀錄卡,排隊依序受檢,避免填錯紀錄卡片。
(五)醫師當場判定學生身體健康狀況,將檢查結果在該檢查項目前的中劃鉤表示之,並針對體格缺點做成矯治建議事項。
(六)確定已檢查完畢,由承辦單位先以班為單位收齊後收回紀錄卡,當場點交還給校方。
七、健康檢查工作完成後,學校應:
(一)要開具檢查人數證明一式四份,一份執教育處體健科,二份由承辦檢查單位帶回,一份由學校保存,以便辦理預算核銷或統計等事宜。
(二)要填寫學生健康檢查結果暨矯治追蹤結果,輸入電腦學生健康管理系統,直接上傳呈報統計結果,以便瞭解七年級學生健康狀況,做為教育與衛生政策規劃參考。
八、實施健康個案管理作業,進行體格缺點矯治輔導
(一)學校對罹患疾病或體格缺點的學生應依規定採取相關措施,並分發通知單告知家長,請其配合醫師建議事項就醫矯治。必要時協助聯繫或轉介至醫療機構做進一步檢查、矯治,且依序造冊,分別追蹤其就醫矯治結果。
(二)為免遭非議,學校僅通知學生是項疾病應該看那一科之醫師即可,不必指定學生至某醫院或診所看病。
(三)學校發出通知單後一個月,各班級任導師須追蹤矯治情形,若發現未矯治者需個別探究原因,設  法幫助其解決,必要時得做家庭訪視,如確實有困難者,得專案報請教育處處理。   
(四)經缺點矯治輔導追蹤過程後,須將矯治結果載入其健康檢查紀錄卡『矯治記載』中;如有重大異常發現應告知任課老師,配合注意其活動安全。
九、健康檢查結果及體格缺點矯治成果,校內應製成統計表,彙報,提供教師各項教學活動及生活輔導參考。
拾、經費:由教育部專案補助每位學生金額為原則,根據各校檢查人數證明單、支出費用憑證彙整後,依憑辦理。
 拾壹、健檢小組名單和工作職責: 如附件
拾貳、本辦法呈請校長核可後實施,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得另行修正之。

承辦人:              體衛組長:               學務主任:               校長:


  屏東縣立滿州國中特殊疾病個案管理記錄表
姓名:
性別:
  
導師簽章
收案日期:        
     

診斷名稱:
     

     

現況:

     

     

     

 

就診醫院:
身分證字號

緊急聯絡電話
姓名
關係
大哥大










 
健康輔導記錄
紀錄者


















銷案日期












校護:          體衛組長:            學務主任:               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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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屏東縣立滿州國中



       個案管理紀錄本




 






  管理單位:         
   級:        年     班
                  學生姓名:                  
收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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