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5日 星期四

3-3-1擬訂各項相關實施計畫

屏東縣滿州國中校務評鑑
考核項目

指標3-3-1擬訂各項相關實施計

                              



屏東縣滿州國民中學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組織要點

一、依據:          
 (一)中華民國10028日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設置辦法
 (二)中華民國9737日屏府教特字第0970048255號函屏東縣特殊教育方案
實施計畫
二、目的:
(一)落實對特殊教育學生之需求及輔導,期能有效推動特殊教育。
(二)增進特殊需求學生充分發展潛能的機會。
 () 宣導特殊教育理念、提昇教師特殊教育專業知能。
三、組織:

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組成委員包括校長(主任委員)、輔導主任(執行秘書)、資料組長(副執行秘書)、行政人員、各年級級導師、巡輔教師、身心障礙學生家長代表共同組成之,必要時視需要得邀請校內相關人員或專家學者列席指導。
四、功能:
 (一)審查各項特殊教育工作計畫
 (二)推動特殊教育工作計畫
 (三)協調校內相關處室統整特殊教育服務
 (四)評鑑各項工作計畫之成效
 (五)轉介特殊教育服務學生
 (六)鑑定及安置校內特殊教育服務學生
 (七)協助處理特殊教育申訴案件
五、委員組成方式:
 (一)行政人員:校長、各處室主任及資料組長為當然成員。
 (二)教師代表:由校內該學年度各年級級導師擔任代表。
 (三)家長代表:於每學年校內身心障礙學生家長中選出1名家長代表參與委員會
運作。
六、執掌:
 
 
原職務
   
備註
召集人
陳作忠
校長
綜理全校特殊教育工作之推展。

執行
秘書
張綉芳
輔導主任
1.特殊教育工作之計畫擬定
2.特殊教育相關事宜之溝通與協調等工作。

副執行秘書
黃詩瑋
資料組長
1.  召開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工作會議。
2.  辦理疑似學生鑑定安置。
3.  參與、擬定、執行個別化教育教學方案。
4.  辦理特殊教育宣導活動及特殊教育知能研習專題講座等。
5.  特殊需求學生申請教育輔具、專業團隊服務及相關福利(如交通費、獎助金等)。

委員
蕭靖融
教務主任
1.  成立特殊教育課程與教學研究小組
2.  研擬校內特殊教育學生之課程、教學與評量相關計畫。
3.  協助規劃特殊教育學生參與普通班學習活動。

委員
徐整隆
學務主任
1.特教學生出缺席與獎懲事宜。
2.協助特教學生之生活常規及整潔管理。

委員
陳炯緯
總務主任
1.  協助校園無障礙設施之規畫、改善及各項設備之採購。

委員
蘇資增
一年級教師代表
1.  發現並協助轉介特殊需求學生。
2.  協助特殊教育教師擬定個別化教育方案。
3.  觀察特教學生在普通班之適應情形。
4.  改變教材、教法,配合特教學生之需求,以達有效的學習。

委員
許秀娟
二年級教師代表
1.  發現並協助轉介特殊需求學生。
2.  協助特殊教育教師擬定個別化教育方案。
3.  觀察特教學生在普通班之適應情形。
改變教材、教法,配合特教學生之需求,以達有效的學習。

委員
羅可靜
三年級教師代表
1.  發現並協助轉介特殊需求學生。
2.  協助特殊教育教師擬定個別化教育方案。
3.  觀察特教學生在普通班之適應情形。
4.  改變教材、教法,配合特教學生之需求,以達有效的學習。

委員
王櫻分
校護
1.  配合參與、支援各項特教相關活動。
2.  特教學生健康諮詢服務。

委員
蘇俊源
巡輔教師
1.  建立學生個案資料並擬定每一位特教學生之個別化教育方案。
2.  加強特教學生生活及心理輔導。

委員
葉來慶
家長代表
1.  配合參與、支援各項特教相關活動。


七、會議
 (一)定期會議:每學期至少召開一次會議。
 (二)不定期會議: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適性安置及輔導特殊個案。
 (三)班級導師或任課教師視實際需要,得列席參加會議。
八、委員會決議事項應交由各處室業務主管執行。
九、本計畫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之。
十、本委員會組織章程經特教推行委員會通過,陳 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承辦人:黃詩瑋            主任:張綉芳              校長:陳作忠





屏東縣立滿州國中100學年度特殊教育專業知能---
「校內自辦特教研習」實施計畫
一、依據:
1、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第十三條及屏東縣特殊教育年度工作計畫。
2、屏府教特字第1000232448號辦理。

二、目的:
1、提倡特教教學理念,使就讀普通班之特教學生能充分接受專業服務。
2、培育訓練教師,提升普通班教師特教專業知能。
3、加強人權教育,並期望落實「零拒絕、無障礙」的學習環境。
4. 有效整合教學資源,以達到資源共享、物盡其用。
三、指導單位教育部
四、主辦單位屏東縣政府
五、承辦單位:滿州國中
六、辦理時間1001130日(星期三11:00—15:00
七、活動地點屏東縣滿州國中3樓美術教室
八、參加人員:本校教職同仁、家長
九、活動流程:

日期
地點
  
  
主持人
100
11
30
(三)
11:00-11:10
黃鈺淩 組長
11:10-11:55
專題演講
蔡少鏵 組長
13:10-14:40
影片欣賞-「我和世界不一樣」
   黃鈺淩 組長
14:40-14:50
經驗交流與分享
張綉芳 主任
14:50-15:00
閉幕式(主席結語)
陳作忠 校長

十、全程參與研討會人員,核予研習時數3小時。
十一、本實施計劃經校長核可後實施,修訂時亦同。




屏東縣立滿州國中101學年度特殊教育專業知能---
「校內特教知能研習」實施計畫
一、依據:
1、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第十三條暨本縣101學年度特殊教育年度工作計畫。
2、屏府教特字第10129583800號辦理。

二、目的:
1、提倡特教教學理念,使就讀普通班之特教學生能充分接受專業服務。
2、培育訓練教師,提升普通班教師特教專業知能。
3、加強人權教育,並期望落實「零拒絕、無障礙」的學習環境。
4. 有效整合教學資源,以達到資源共享、物盡其用。
三、指導單位教育部
四、主辦單位屏東縣政府
五、承辦單位:滿州國中
六、辦理時間10219日(星期三11:00—15:00
七、活動地點屏東縣滿州國中3樓美術教室
八、參加人員:本校教職同仁、家長
九、活動流程:

日期
地點
  
  
主持人
100
11
30
(三)
11:00-11:10
報 到
黃詩瑋 組長
11:10-11:55
特教基礎知能
蘇俊源 老師
13:10-14:40
特教知能實務運用
   蘇俊源 老師
14:40-14:50
經驗交流與分享
張綉芳 主任
14:50-15:00
閉幕式(主席結語)
陳作忠 校長

十、全程參與研討會人員,核予研習時數3小時。
十一、本實施計劃經校長核可後實施,修訂時亦同。

     承辦人: 黃詩瑋        主任:張綉芳              校長:陳作忠





屏東縣滿州國民中學身心障礙學生個別化教育計畫實施要點


壹、目的:

每一份學生的個別化教育計劃,都是學生學習的保證書。

貳、依據:

一、特殊教育法第二十七條。

二、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第十八條。

參、個別化教育計畫內容:

指運用專業團隊合作方式,針對身心障礙學生個別特性所擬定之特殊教育及相關服務計畫,其內容應包括:

一、學生基本資料及家庭狀況。

二、學生現況描述與分析(學生認知能力、溝通能力、行動能力、情緒、人際關係、感官功能、健康狀況、生活自理能力、國文、數學等學業能力現況)。

三、學生身心障礙狀況對其在普通班上課及生活之影響。

四、適合學生之評量方式。

五、學生因行為問題而影響學習者,其行政支援及處理方式。

六、擬定教育目標(學年、學期教育目標)

七、提供學生所需要之特殊教育及相關專業服務(如:復健、交通、輔具、無障礙環境、行政支援等)

八、學生能參與普通學校(班)之時間及科目(融合與回歸)

九、擬定轉銜計畫(學前教育大班、國小六年級及國中三年級的學生之轉銜服務內容)。

十、轉銜服務之內容應依據各教育階段之需要,包括升學、生活、就業、就養、就醫、心理輔導、福利服務及其他相關專業服務等項目。

肆、如何召開個別化教育計畫會議:

一、會前作業

◎ 準備個案相關資料:

1. 在開個別化教育計畫會議之前,應先擬好學生個別化教育計畫草案,並於開會前七天送交出席人員以便開會時提出相關意見。

2. 個別化教育計畫會議因牽涉學生個人隱私及法定權利,應排定學生個別開會時間,每一個案約20~30分鐘。

3. 協調與會者時間,並於開會前七日寄送開會通知及會議資料予出席人員。

4. 提出會議提案。

◎ 邀請相關人員出席:

1. 開會前應先協調與會人員之時間,並寄發開會通知及會議資料。

2. 主持人:校長(主任) 紀 錄:資料組長

3. 出席人員如下:

●家長(必要時,學生家長得邀請相關人員陪同,並在召開會議前三天告知學校。)

●學生(必要時可請學生出席會議)。

●學校相關行政人員:輔導主任、各處室主任、訓育組、校護等。

●教師:巡輔班老師、普通班導師、科任老師。

●相關專業人員

4. 家長為當然出席人員,若家長喪失行為能力時,得請法定監護人或相關家屬代表出席。

5. 以上人員應視學生之需要,配合出席個別化教育計畫會議。

6. 學校相關行政人員或教師需出席個別化教育計畫會議時,學校應配合其授課時間或協助予以調課或另請校內教師代課,以配合個別化教育計畫會議進行。

二、會議流程

A. 資料組長報告----學生現況描述與分析、學年(學期)教育目標、適當評量方式、安置與轉銜(含回歸)、特殊(危機)事件處理、相關服務(復健、交通、輔具、無障礙環境、行政支援等)。

B. 普通班教師報告。

C. 家長提出需求與建議—家長根據報告內容提出需求或建議。

D. 相關人員諮詢—針對家長提出之問題提供諮詢。

E. 會議提案討論。

F. 主席總結會議結果──會議記錄請與會者過目並簽章。

G. 根據會議結果修改個別化教育計畫。


伍、「個別化教育計畫」實施進度表:


學期
月份
實施項目
實施內容


第一
學期
8
1.準備相關資料
2.協調相關服務
3.籌備召開個別化教育計劃會議。
4.召開所有舊生個別化教育計畫會議(八月底前)
1.收集整理學生資料。
2.各項專業評估及教育診斷(學生現況描述與分析)。
3.相關人員諮詢、家長座談或家庭訪問
4.邀集相關人員出席個別化教育計劃會議。
5.舊生:依據上學年度個別化教育計畫檢討會決議及學生現況描述分析,草擬舊生個別化教育計畫。
  新生:草擬個別化教育計畫。
6.於會議前提出會議提案。
7.舊生得於第二學習期末個別化教育計畫檢討會結束後,接著召開下學年期初個別化教育計畫會議。
8.開會前七天寄發開會通知及會議資料給出席人員。
9.開學前應完成召開所有學生個別化教育計畫會議。
10.個別化教育計畫會議後,依據會議結論修正個別化教育計畫。
11.完成並執行個別化教育計畫
9
1.召開新生個別化教育計畫會議(開學一個月內)
1(12)
上學期末個別化教育計畫檢討會
1.於會議前提出會議提案
2.開會前七天寄發開會通知及會議資料給出席人員。
3.第一學期個別化教育計畫執行結果檢討
4.依據會議結論修正個別化教育計畫
第二學期
2
1.開始執行第二學期計畫
2.召開新進學生個別化教育計畫會議
1.開始執行第二學期個別化教育計畫
2.配合鑑輔會初複查工作之安置作業,對第二學期新安置個案應於二月底以前召開個別化教育計畫會議
6
下學期末個別化教育計畫
檢討會
1.於會議前提出會議提案
2.開會前七天將開會通知及會議資料送交出席人員,以便開會時討論。
3.開會前七天寄發開會通知給出席人員。
4.本學年個別化教育計畫執行結果檢討。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