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21日 星期一

1-5-1 訂定學校校園危機處理辦法

屏東縣滿州國中校務評鑑
考核項目

指標1-5-1 訂定學校校園危機處理辦法

【各年度校園防災計畫請參閱書面資料】


屏東縣立滿州國中校園危機事件處理作業要點

壹、危機處理事件之定義
一、意外事件:學校教職員工生車禍、溺水、中毒、自傷(殺)、運動、實驗、實作傷害等。
    憂鬱自傷(一)防治計畫   (二)作業流程圖
    二、安全維護事件:校園火警、人為破壞及校園侵擾、竊盜等。
三、暴力與偏差行為事件:學校教職員工生鬥毆、觸犯刑事案件、破壞校園設施等。
四、管教衝突事件:師生衝突、管教體罰、學生抗爭(申訴)等。
五、兒童及少年保護事件:家暴、性騷擾、性侵害、中途輟學等事件。
    性騷擾暨性侵害(一)處理要點   (二)通報作業要點   (三)通報流程
六、天然災害事件:重大火災、風災、水災、震災、爆炸等及其他重大災害。
七、其他事件:總務、人事、行政等問題以及其他。
貳、危機處理原則
一、及早發現、及早化解。
二、遏止事件持續發生與救人第一。
三、情理法考量,並依法行事。
四、冷靜處理、勇於面對。
五、處置與關懷並重。
六、預防與處理兼備。
叁、成立危機處理小組
     
滿州國中危機處理小組掌分工執表
項目
職稱
負責人
工作內容
組員

召集人
校長
1.綜理危機事件各項事宜
2.召開緊急應變小組會議
3.選定對外發言人及各工作項目負責人
4.召開校園檢討會議
5.召開家長說明會


執行秘書
學務主任
1.規劃、執行危機處理工作事項

調查組
組長
副組長
學務主任
教務主任
1.聯繫班級及導師慰問事宜
2.聯繫受害學生及家長尋求協助事宜
3.受傷學生公傷假事宜處理
4.協助學校急難救助基金收支事務
4.校內老師臨時任務分配、班級代課等工作
4.法律問題諮詢
5.相關資料及紀錄之建立與分析
訓育組長
輔導組長
資料組長
教設組長


通報組
組長
訓育組長
1.召開導師會議建立共識
2.緊急通報相關單位:教育部教育處社會局、衛生所、鄰近醫院、派出所、消防隊。
3.填寫就醫狀況一覽表,讓師生、家長得以了解受害學生就醫情形。
4.掌握受害學生就醫情形,定時通報對外發言人及上級機關。
輔導組長
體衛組長
醫護組
組長
體衛組長

1.緊急醫護及視狀況聯繫外送醫療單位
2.協助醫護換藥與諮詢
3.平安保險申請
校護
安全維護組
組長
副組長
學務主任
訓育組長
1.危機事件現場安全維護與處理
2.蒐集相關證物
3.掌控及維護校內外安全事宜
4.協助慰問、輔導事宜
5.印製師生聯絡單,告知注意事項及緊急聯絡管道
輔導組長
體衛組長

輔導組
組長
副組長
輔導主任
輔導組長
1.安定學生情緒
2.受害者身心輔導
3.進行班級輔導或提供諮詢
4.聯繫學校志工協助救援工作
個案學生之班導師
行政支援組
組長
副組長
家長會長總務主任

1.負責與社區人士之溝通
2.各項慰問金收支事宜
3.緊急事件過程雜項支出處理
4.各項設施之安全檢查與配合
5.執勤工作之加強督導
6.聯絡家長會說明事件經過並尋求資源
7.協調相關單位,研討保險、理賠等相關事宜。
8.成立機動組,即時協助突發事件處理。
9.後續場所整理及清潔消毒。
10.各項收支之會計事宜
會計主任
出納組長
體衛組長
校護

媒體回應組(發言人)
組長
學務主任

壹、過濾媒體要求
一、了解媒體欲採訪內容。
二、安排發言人受訪。
三、婉拒媒體拍攝與個案有關畫面。
貳、對媒體作出正式回應
    回應原則如下:
一、選定發言人統一發言,發言人要收集完整資料,且頭腦冷靜、情緒穩定、口齒清晰。
二、發言要誠懇理性,不可推委,應表現出校方負責任的態度。
三、法令有所規範不得提供者,不予提供,如家庭暴力、性侵害等事件。
四、不要刻意隱瞞負面消息,在法令規範之內者提供事實澄清,將事件經過與處理情形主動說明清楚。
五、尊重媒體新聞要求與截稿壓力,對於媒體採訪不要採取敵對的態度,要以禮相待。
六、製作並發布新聞稿


屏東縣立滿州國中校園危機事件處理標準作業通報流程說明

作業階段
作業流程
           
事件發生
*學校視事件類型採引介相關資源及專家協助(如緊急安置、庇護)、危機介入、送醫、通知家長、危機調查及協助蒐證、校園安全、檢視等方式處理。
*學校處理應注意事項:
一、以關懷學生安全為首要考量。
二、通知家長、安撫家長情緒。
三、刑事案件應保持現場完整、報案。
四、建立發言人制度(經當事人、受害人、加害人共同認定之新聞稿)妥善發布新聞。
五、隨時陳報事件後續最新情況。
六、如須急難救助由學校先行代墊。



通報
*學校發生事件時,應先電話告知教育局駐區督學,同時填報校園危機事件通報表(表一),傳真至教育處,並以電話確認資料已送達。
*教育處接獲通報表(表一)與學校聯繫瞭解發生經過,簽報上級核示(知會駐區督學),並影印二份通報表(表一)先送處長及副處長室。
*通報處理方式依校園事件輕重程度區分等級如下:
一、甲級:
區分:1.人員死亡或有死亡之虞。
      2.財產損失在新台幣一百萬元以上。
      3.亟須教育部、教育處或其他單位協助及其他可能引發媒體關注、社會關切之事件。
    時限:應於獲知事件十五分鐘內,以電話通報教育處及教育部校安中心,並於二小時內填具通報表,執行傳真通報程序。
二、乙級:
    區分:1.人員重傷。
          2.財產損失在新台幣十萬元以上,未達一百萬元。
          3.其他未達甲級事件程度,且無法即時處理之事件。
    時限:應於獲知事件十二小時內傳真通報教育處及教育部校
          安中心。
三、丙級:
    區分:1.人員輕傷或疾病送醫。
          2.財產損失未達新台幣十萬元。
時限:應於獲知事件二十四小時內通報完成。
*嚴重之危機事件請學校提報輔導規劃(含心理復健輔導、小團
體輔導、班級輔導、追蹤輔導、個別諮商、安排專輔人員輔導)








協助處理
*尋求下列支援單位協助處理或申請各項補助:
一、教育處:
1.協調專業輔導人員輔導受害學生。
2.提供法令諮詢。
二、警察局:
1.協助查明真相。
2.協助犯案嫌疑犯之追查拘捕。
3.提供受害人保護措施。
三、社會局:
1.適當的安置受害者。
2.提供社會救濟相關事項。
四、衛生局:
1.所屬衛生所,給予以地區學校食品抽驗、病情診斷、建議措施等相關事項。
2.所屬醫療機構、醫院,遇群體中毒、疫情事件,相關醫療救援協助工作。
五、消防局:
1.所屬消防分隊,即時投入校園救災工作,避免擴大災情。
2.辦理防災避難講習,協助教授相關緊急避難要領、經驗分享。



追蹤輔導

*追踨危機事件後續發展及輔導。
一、重大危機事件於事後一個月內提出檢討報告。
二、再次檢視危機事件學校後續追蹤輔導及改善措施。
三、性侵害及兒童少年保護事件,專業輔導人員定時關懷與輔導,並將輔導過程及專業人員協助輔導過程建立檔案備查。
四、充分發揮溝通協調機制,組合各處室資源,提供家庭完整協助與扶持。
*危機事件彙整統計,並於每學期未提交校務會議檢討。













屏東縣立滿州國中校園危機事件即時通報表
通報日期: 年 月 日
學校代碼:
事件類別
事件程度
時 間
地 點
人 數
主要人物(姓名、年級、性別)
1.意外事件
2.安全維護事件
3.暴力與偏差行為事件
4.管教衝突事件
5.兒童及少年保護事件
6.天然災害事件
7.其他事件

嚴重程度
□ 甲級
□ 乙級
□ 丙級
   
 

  
姓名:
系別:
年級: 年 
性別:□男□女
事件摘要



事件原因及經過(按時先後條列)




處理情形(條列式)



具體檢討及改進措施



 
一、甲級事件:應於獲知事件十五分鐘內,以電話通報教育處及教育部校安中心,並於二小時內填具通報表執行傳真通報程序。
二、乙級事件:應於獲知事件十二小時內填具通報表執行傳真通報程序
三、丙級事件:應於獲知事件二十四小時填具通報表執行傳真通報程序
四、電話通報內容,應敘明下列事項:
   1.人:學校、年級、性別、年齡。     2.事:事件摘要。 
 3.時:發生年月日時分。             4.地:事件發生地點。 
  5.處理概況:緊急處置及善後處理。   6.建議事項。

校長:                 單位主管:                  承辦人:
                                                                 TEL
                                                                 FAX
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示
會 簽 意 見
擬 辦 意 見







屏東縣國民中小學加強校園安全注意事項
一、依據
本府教育處年度工作計畫
二、目的
為確保校園安全,防制校園暴力事件之發生,防止不良幫派介入校園,以保護師生的生命安全,避免遭受損失。
三、實施方式
()加強學校行政工作
   1.各校應依本身實際環境狀況,擬訂校園安全實施計劃,確實執行維護師生安全。
   2.各校應對學生實施安全教育與法治教育,並以講解、角色扮演或運用各種視器材,教導學生有關安全與法律之知識。
   3.各校遇有特殊狀況,必須迅速作適當之處置,並至校安即時通報系統呈報上級機關。
   4.各校應訂定導護工作實施計畫,務求導護工作權責分明,以切實維護學生安全。
   5.各校清潔責任區域之劃分,務求遍及校園每一角落,以避免發生死角。
   6.各校應訂定防震、防火及其他天然意外災害防制應變辦法,已處理天然災害。
   7.為防止歹徒侵入校內滋事,各校必須規劃設置警鈴,以處理偶發事件。
   8.各校應於校區內重要地點及偏僻場所,設置夜間照明設備。
   9.各校應定期檢查各項設備、器材與建築物等,加強維修以維護校園安全。
  10.各校應廣為運用社會資源,加強校園安全之維護。
  11.各校教職員均須配戴名牌,以資識別。
()加強門禁管制工作
  1.自上午學生到校至學生放學前,禁止所有車輛及閒雜人員進入校園。
  2.出入校園請提交身份證文件,交換洽公證並辦理登記。
  3.各校應與當地警察單位取得密切聯繫,並建立緊急聯絡網,以迅速處理特
殊狀況。
()校園開放原則
  1.平日在安全考量下,由各校自訂時間供社區居民活動。
  2.非假日下午6時至9時及例假日,由各校依據社區狀況得開放:運動場所、
圖書館、電腦教室、活動中心與游泳池。
  3.上述上述場地的借用辦法及收費辦法,由各校務會議通過,並報府備查。
  4.校園於適切地點裝置中央監控系統,並經常檢查以減少校園死角。

()強化導師工作職責

  1.導師必須瞭解班及內每位學生之背景資料,包括父母的職業、教育程度、管
教態度與社經地位,及學生的習慣、興趣、性向、身心發展與社會交友狀況。
2.班級導師必須密切注意學生之出缺席情況,掌握學生之動態資料,並與家庭、學校取得密切連繫,遇有特殊狀況,應即做適當處置。
3.導師必須報導學生安全維護知識、法律知識,使學生瞭解個人、學校與社會之權利義務。
4.導師若發現學生攜帶不良書刊或危險物品,必須立即作委處理。
()加強學生安全教育
   各校必須利用週會、朝會、班會與其他適當時機,教導學生平時注意下列安全事項:
1.不接受陌生人之贈與,不隨便答應陌生人之請求,隨時提高警覺,遇事機警應變。
2.遇陌生人問路,可熱心告知,但不必親自引導前往。
3.遇特殊狀況應即通報同學或師長,以便做適當處理。
4.不單獨上廁所,及其不進危險場所。
5.不行經漆黑小巷或人煙罕至之處。
6.遇歹徒不可慌亂,鎮定以對並想辦法迅速脫離。
7.遇行跡可疑者立即反映。
()防止不良幫派進入校園
  1.各校應建立有行為偏差、結幫傾向之輔導學生名冊,定期或不定期與家長聯絡,並隨時與有關單位連繫。
  2.各校均建立家長聯絡處及電話簿,包括緊急聯絡人及電話。
  3.加強學生生活輔導注重品德教育,舉辦各項育樂社團活動,提倡學生休閒時間之正當娛樂活動,使學生與同儕群體間產生良性互動。
  4.加強對中輟學生之追蹤輔導,各校加強辦理潛能開發,職業試探、中途學校資源班、技藝教育等課程、以避免中輟生因受學制及成績考查之限制,造成學校拒收以致無法復學而在外結黨滋事。
  5.加強與警察局連繫,並請警察局少年隊、少輔會人每月與各校訓輔人員座談乙次,且本府定期召開治安會報。
  6.請各校輔導室設「申訴信箱」,必要時得連繫警政單位,讓學生免遭恐嚇傷害或威脅。
  7.學生社團嚴禁參加廟會、八家將或黑道喪事等活動,各校如事前發現有學生集體請假參加類似活動之情況,應立即通知警政單位協助處理。
8.協調警政及治安單位針對學校附近之娛樂場所、空中輟生聚集地加強巡邏。
()加強防盜防竊措施
  1.為防止教學設備遭竊,各校財產一律貼上財產標籤並列冊。
  2.各校電腦教室、視聽設備一律辦理產物保險。
  3.各校應建立財產管理責任制度。
  4.各校應建立值日、校園留守及巡察制度。
  5.各校平常應與警察局取得密切連繫,落實校園巡邏,遇有突發狀況,立即請求支援。
()加強通報系統責任
  1.偶突發事件發生之時,應依事件性質通知縣府相關單位,並回報處理結果。
  2.採取預防措施並即連繫相關單位。
  3.每日上午9時前全面點名,學生未到者應通知縣府相關單位,並回報處理結果。
  4.學生3日無故未到校者,應立即通報。
四、本要項所需實施相關經費,請在各校相關經費項下支應。
五、各校應依據本注意事項,並參酌各校的實際狀況,研訂各校的加強校園安全辦法,且落實執行以維護校園師生的安全。
六、本要點經陳奉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屏東縣立滿州國中100學年度防範校園
危機處理小組編組表
名稱
人員
執掌
召集人
校長:陳作忠
由校長擔任之,負責緊急指揮
執行秘書
學務主任:徐整隆
負責校內外之聯絡及對上及通報
調查組
  長:學務主任徐整隆
負責事件資料之調查、蒐集、研擬與彙整
副組長:教務主任劉家
  員:生教組長張世忠
  員:輔導組長陳筱婷
  員:資料組長黃鈺淩
  員:教設組長陳震宇
通報組
  長:生教組長張世忠
負責校內外之聯絡及對上級機關
之通報
  員:輔導組長陳筱婷
  員:體衛組長洪瑞蔭
醫護組
  長:體衛組長洪瑞蔭
負責緊急醫務專業之處理
  員:校護王櫻分
安全維護組
  長:學務主任徐整隆
負責偶發事件現場及善後各項安全的工作
副組長:生教組長張世忠
  員:輔導組長陳筱婷
  員:體衛組長洪瑞蔭
  員:資料組長黃鈺淩
輔導組
  長:輔導主任張綉芳
負責協調有關資源及提供相關人員身心之輔導
副組長:輔導組長陳筱婷
  員:個案學生之班導師
行政支援組
  長:家長會長胡哲彰
負責加強與社會人士之溝通,動員校外各項支持,協助各方家長之善後處理,包括申訴、仲裁、救助、賠償等協調工作
副組長:總務主任李緯宗
  員:會計主任薛博元
  員:人事組長陳昭堅
  員:替代役黃韋翔
  員:體衛組長洪瑞蔭
  員:校護王櫻分
媒體回應組
  長:學務主任徐整隆
副組長:輔導主任張綉芳
協助危機處理統一各項資訊對外發言

屏東縣立滿州國中101學年度防範校園危機處理小組編組表
名稱
人員
執掌
召集人
校長:陳作忠
由校長擔任之,負責緊急指揮
執行秘書
學務主任:徐整隆
負責校內外之聯絡及對上及通報
調查組
  長:學務主任徐整隆
負責事件資料之調查、蒐集、研擬與彙整
副組長:教務主任蕭靖融
  員:生教組長張世忠
  員:輔導組長羅可靜
  員:資料組長黃詩瑋
  員:教設組長許乃方
通報組
  長:生教組長張世忠
負責校內外之聯絡及對上級機關
之通報
  員:輔導組長羅可靜
  員:體衛組長王傳宗
醫護組
  長:體衛組長王傳宗
負責緊急醫務專業之處理
  員:校護王櫻分
安全維護組
  長:學務主任徐整隆
負責偶發事件現場及善後各項安全的工作
副組長:生教組長張世忠
  員:輔導組長羅可靜
  員:體衛組長王傳宗
  員:資料組長黃詩瑋
輔導組
  長:輔導主任張綉芳
負責協調有關資源及提供相關人員身心之輔導
副組長:輔導組長羅可靜
  員:個案學生之班導師
行政支援組
  長:家長會長胡哲彰
負責加強與社會人士之溝通,動員校外各項支持,協助各方家長之善後處理,包括申訴、仲裁、救助、賠償等協調工作
副組長:總務主任陳炯緯
  員:會計主任劉建泉
  員:人事組長陳昭堅
  員:替代役張舜凱
  員:體衛組長王傳宗
  員:校護王櫻分
媒體回應組
  長:學務主任徐整隆
副組長:輔導主任張綉芳
協助危機處理統一各項資訊對外發言


屏東縣立滿州國中102學年度防範校園危機處理小組編組表
名稱
人員
執掌
召集人
校長:陳作忠
由校長擔任之,負責緊急指揮
執行秘書
學務主任:簡亞藍
負責校內外之聯絡及對上及通報
調查組
  長:學務主任簡亞藍
負責事件資料之調查、蒐集、研擬與彙整
副組長:教務主任蕭靖融
  員:生教組長陳炯緯
  員:輔導組長陳亞璇
  員:資料組長黃詩瑋 
  員:教設組長廖雪媚
通報組
  長:生教組長陳炯緯
負責校內外之聯絡及對上級機關
之通報
  員:輔導組長陳亞璇
  員:體衛組長張世忠
醫護組
  長:體衛組長張世忠
負責緊急醫務專業之處理
  員:校護王櫻分
安全維護組
  長:學務主任簡亞藍
負責偶發事件現場及善後各項安全的工作
副組長:生教組長陳炯緯
  員:輔導組長陳亞璇
  員:體衛組長張世忠
  員:資料組長黃詩瑋
輔導組
  長:輔導主任張綉芳
負責協調有關資源及提供相關人員身心之輔導
副組長:輔導組長陳亞璇
  員:個案學生之班導師
行政支援組
  長:家長會長
負責加強與社會人士之溝通,動員校外各項支持,協助各方家長之善後處理,包括申訴、仲裁、救助、賠償等協調工作
副組長:總務主任邱兆儀
  員:會計主任鍾仁斌
  員:人事組長陳昭堅
  員:替代役于宗韶
  員:體衛組長張世忠
  員:校護王櫻分
媒體回應組
  長:學務主任簡亞藍
協助危機處理統一各項資訊對外發言
副組長:輔導主任張綉芳


【個年度校園防災計畫請參閱書面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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