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滿州國中校務評鑑
考核項目
指標1-5-1 訂定學校校園危機處理辦法
【各年度校園防災計畫請參閱書面資料】
屏東縣立滿州國中校園危機事件處理作業要點
壹、危機處理事件之定義
一、意外事件:學校教職員工生車禍、溺水、中毒、自傷(殺)、運動、實驗、實作傷害等。
二、安全維護事件:校園火警、人為破壞及校園侵擾、竊盜等。
三、暴力與偏差行為事件:學校教職員工生鬥毆、觸犯刑事案件、破壞校園設施等。
四、管教衝突事件:師生衝突、管教體罰、學生抗爭(申訴)等。
五、兒童及少年保護事件:家暴、性騷擾、性侵害、中途輟學等事件。
六、天然災害事件:重大火災、風災、水災、震災、爆炸等及其他重大災害。
七、其他事件:總務、人事、行政等問題以及其他。
貳、危機處理原則
一、及早發現、及早化解。
二、遏止事件持續發生與救人第一。
三、情理法考量,並依法行事。
四、冷靜處理、勇於面對。
五、處置與關懷並重。
六、預防與處理兼備。
叁、成立危機處理小組
滿州國中危機處理小組掌分工執表
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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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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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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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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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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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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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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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綜理危機事件各項事宜
2.召開緊急應變小組會議
3.選定對外發言人及各工作項目負責人
4.召開校園檢討會議
5.召開家長說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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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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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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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規劃、執行危機處理工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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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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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長
副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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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主任
教務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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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聯繫班級及導師慰問事宜
2.聯繫受害學生及家長尋求協助事宜
3.受傷學生公傷假事宜處理
4.協助學校急難救助基金收支事務
4.校內老師臨時任務分配、班級代課等工作
4.法律問題諮詢
5.相關資料及紀錄之建立與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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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育組長
輔導組長
資料組長
教設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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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報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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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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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育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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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召開導師會議建立共識
2.緊急通報相關單位:教育部、教育處、社會局、衛生所、鄰近醫院、派出所、消防隊。
3.填寫就醫狀況一覽表,讓師生、家長得以了解受害學生就醫情形。
4.掌握受害學生就醫情形,定時通報對外發言人及上級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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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組長
體衛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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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護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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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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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衛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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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緊急醫護及視狀況聯繫外送醫療單位
2.協助醫護換藥與諮詢
3.平安保險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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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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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維護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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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長
副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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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主任
訓育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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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危機事件現場安全維護與處理
2.蒐集相關證物
3.掌控及維護校內外安全事宜
4.協助慰問、輔導事宜
5.印製師生聯絡單,告知注意事項及緊急聯絡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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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組長
體衛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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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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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長
副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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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主任
輔導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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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定學生情緒
2.受害者身心輔導
3.進行班級輔導或提供諮詢
4.聯繫學校志工協助救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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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案學生之班導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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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支援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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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長
副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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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會長總務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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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負責與社區人士之溝通
2.各項慰問金收支事宜
3.緊急事件過程雜項支出處理
4.各項設施之安全檢查與配合
5.執勤工作之加強督導
6.聯絡家長會說明事件經過並尋求資源
7.協調相關單位,研討保險、理賠等相關事宜。
8.成立機動組,即時協助突發事件處理。
9.後續場所整理及清潔消毒。
10.各項收支之會計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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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主任
出納組長
體衛組長
校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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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回應組(發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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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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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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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過濾媒體要求
一、了解媒體欲採訪內容。
二、安排發言人受訪。
三、婉拒媒體拍攝與個案有關畫面。
貳、對媒體作出正式回應
回應原則如下:
一、選定發言人統一發言,發言人要收集完整資料,且頭腦冷靜、情緒穩定、口齒清晰。
二、發言要誠懇理性,不可推委,應表現出校方負責任的態度。
三、法令有所規範不得提供者,不予提供,如家庭暴力、性侵害等事件。
四、不要刻意隱瞞負面消息,在法令規範之內者提供事實澄清,將事件經過與處理情形主動說明清楚。
五、尊重媒體新聞要求與截稿壓力,對於媒體採訪不要採取敵對的態度,要以禮相待。
六、製作並發布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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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立滿州國中校園危機事件處理標準作業通報流程說明
作業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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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業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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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
驟 說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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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
生
階
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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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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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視事件類型採引介相關資源及專家協助(如緊急安置、庇護)、危機介入、送醫、通知家長、危機調查及協助蒐證、校園安全、檢視等方式處理。
*學校處理應注意事項:
一、以關懷學生安全為首要考量。
二、通知家長、安撫家長情緒。
三、刑事案件應保持現場完整、報案。
四、建立發言人制度(經當事人、受害人、加害人共同認定之新聞稿)妥善發布新聞。
五、隨時陳報事件後續最新情況。
六、如須急難救助由學校先行代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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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報
階
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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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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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發生事件時,應先電話告知教育局駐區督學,同時填報校園危機事件通報表(表一),傳真至教育處,並以電話確認資料已送達。
*教育處接獲通報表(表一)與學校聯繫瞭解發生經過,簽報上級核示(知會駐區督學),並影印二份通報表(表一)先送處長及副處長室。
*通報處理方式依校園事件輕重程度區分等級如下:
一、甲級:
區分:1.人員死亡或有死亡之虞。
2.財產損失在新台幣一百萬元以上。
3.亟須教育部、教育處或其他單位協助及其他可能引發媒體關注、社會關切之事件。
時限:應於獲知事件十五分鐘內,以電話通報教育處及教育部校安中心,並於二小時內填具通報表,執行傳真通報程序。
二、乙級:
區分:1.人員重傷。
2.財產損失在新台幣十萬元以上,未達一百萬元。
3.其他未達甲級事件程度,且無法即時處理之事件。
時限:應於獲知事件十二小時內傳真通報教育處及教育部校
安中心。
三、丙級:
區分:1.人員輕傷或疾病送醫。
2.財產損失未達新台幣十萬元。
時限:應於獲知事件二十四小時內通報完成。
*嚴重之危機事件請學校提報輔導規劃(含心理復健輔導、小團
體輔導、班級輔導、追蹤輔導、個別諮商、安排專輔人員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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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
理
階
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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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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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求下列支援單位協助處理或申請各項補助:
一、教育處:
1.協調專業輔導人員輔導受害學生。
2.提供法令諮詢。
二、警察局:
1.協助查明真相。
2.協助犯案嫌疑犯之追查拘捕。
3.提供受害人保護措施。
三、社會局:
1.適當的安置受害者。
2.提供社會救濟相關事項。
四、衛生局:
1.所屬衛生所,給予以地區學校食品抽驗、病情診斷、建議措施等相關事項。
2.所屬醫療機構、醫院,遇群體中毒、疫情事件,相關醫療救援協助工作。
五、消防局:
1.所屬消防分隊,即時投入校園救災工作,避免擴大災情。
2.辦理防災避難講習,協助教授相關緊急避難要領、經驗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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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
案
階
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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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蹤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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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踨危機事件後續發展及輔導。
一、重大危機事件於事後一個月內提出檢討報告。
二、再次檢視危機事件學校後續追蹤輔導及改善措施。
三、性侵害及兒童少年保護事件,專業輔導人員定時關懷與輔導,並將輔導過程及專業人員協助輔導過程建立檔案備查。
四、充分發揮溝通協調機制,組合各處室資源,提供家庭完整協助與扶持。
*危機事件彙整統計,並於每學期未提交校務會議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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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立滿州國中校園危機事件即時通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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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報日期: 年 月 日
學校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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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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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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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 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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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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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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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人物(姓名、年級、性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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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意外事件
□ 2.安全維護事件
□ 3.暴力與偏差行為事件
□ 4.管教衝突事件
□ 5.兒童及少年保護事件
□ 6.天然災害事件
□ 7.其他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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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
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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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重程度
□ 甲級
□ 乙級
□ 丙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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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時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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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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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系別:
年級: 年 班
性別:□男□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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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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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原因及經過(按時先後條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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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情形(條列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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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檢討及改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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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
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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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甲級事件:應於獲知事件十五分鐘內,以電話通報教育處及教育部校安中心,並於二小時內填具通報表執行傳真通報程序。
二、乙級事件:應於獲知事件十二小時內填具通報表執行傳真通報程序。
三、丙級事件:應於獲知事件二十四小時填具通報表執行傳真通報程序。
四、電話通報內容,應敘明下列事項:
1.人:學校、年級、性別、年齡。 2.事:事件摘要。
3.時:發生年月日時分。 4.地:事件發生地點。
5.處理概況:緊急處置及善後處理。 6.建議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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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長:
單位主管: 承辦人:
TEL:
F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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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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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 簽 意 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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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 辦 意 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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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國民中小學加強校園安全注意事項
一、依據
本府教育處年度工作計畫
二、目的
為確保校園安全,防制校園暴力事件之發生,防止不良幫派介入校園,以保護師生的生命安全,避免遭受損失。
三、實施方式
(一)加強學校行政工作
1.各校應依本身實際環境狀況,擬訂校園安全實施計劃,確實執行維護師生安全。
2.各校應對學生實施安全教育與法治教育,並以講解、角色扮演或運用各種視器材,教導學生有關安全與法律之知識。
3.各校遇有特殊狀況,必須迅速作適當之處置,並至校安即時通報系統呈報上級機關。
4.各校應訂定導護工作實施計畫,務求導護工作權責分明,以切實維護學生安全。
5.各校清潔責任區域之劃分,務求遍及校園每一角落,以避免發生死角。
6.各校應訂定防震、防火及其他天然意外災害防制應變辦法,已處理天然災害。
7.為防止歹徒侵入校內滋事,各校必須規劃設置警鈴,以處理偶發事件。
8.各校應於校區內重要地點及偏僻場所,設置夜間照明設備。
9.各校應定期檢查各項設備、器材與建築物等,加強維修以維護校園安全。
10.各校應廣為運用社會資源,加強校園安全之維護。
11.各校教職員均須配戴名牌,以資識別。
(二)加強門禁管制工作
1.自上午學生到校至學生放學前,禁止所有車輛及閒雜人員進入校園。
2.出入校園請提交身份證文件,交換洽公證並辦理登記。
3.各校應與當地警察單位取得密切聯繫,並建立緊急聯絡網,以迅速處理特
殊狀況。
(三)校園開放原則
1.平日在安全考量下,由各校自訂時間供社區居民活動。
2.非假日下午6時至9時及例假日,由各校依據社區狀況得開放:運動場所、
圖書館、電腦教室、活動中心與游泳池。
3.上述上述場地的借用辦法及收費辦法,由各校務會議通過,並報府備查。
4.校園於適切地點裝置中央監控系統,並經常檢查以減少校園死角。
(四)強化導師工作職責
1.導師必須瞭解班及內每位學生之背景資料,包括父母的職業、教育程度、管
教態度與社經地位,及學生的習慣、興趣、性向、身心發展與社會交友狀況。
2.班級導師必須密切注意學生之出缺席情況,掌握學生之動態資料,並與家庭、學校取得密切連繫,遇有特殊狀況,應即做適當處置。
3.導師必須報導學生安全維護知識、法律知識,使學生瞭解個人、學校與社會之權利義務。
4.導師若發現學生攜帶不良書刊或危險物品,必須立即作委處理。
(五)加強學生安全教育
各校必須利用週會、朝會、班會與其他適當時機,教導學生平時注意下列安全事項:
1.不接受陌生人之贈與,不隨便答應陌生人之請求,隨時提高警覺,遇事機警應變。
2.遇陌生人問路,可熱心告知,但不必親自引導前往。
3.遇特殊狀況應即通報同學或師長,以便做適當處理。
4.不單獨上廁所,及其不進危險場所。
5.不行經漆黑小巷或人煙罕至之處。
6.遇歹徒不可慌亂,鎮定以對並想辦法迅速脫離。
7.遇行跡可疑者立即反映。
(六)防止不良幫派進入校園
1.各校應建立有行為偏差、結幫傾向之輔導學生名冊,定期或不定期與家長聯絡,並隨時與有關單位連繫。
2.各校均建立家長聯絡處及電話簿,包括緊急聯絡人及電話。
3.加強學生生活輔導注重品德教育,舉辦各項育樂社團活動,提倡學生休閒時間之正當娛樂活動,使學生與同儕群體間產生良性互動。
4.加強對中輟學生之追蹤輔導,各校加強辦理潛能開發,職業試探、中途學校資源班、技藝教育等課程、以避免中輟生因受學制及成績考查之限制,造成學校拒收以致無法復學而在外結黨滋事。
5.加強與警察局連繫,並請警察局少年隊、少輔會人每月與各校訓輔人員座談乙次,且本府定期召開治安會報。
6.請各校輔導室設「申訴信箱」,必要時得連繫警政單位,讓學生免遭恐嚇傷害或威脅。
7.學生社團嚴禁參加廟會、八家將或黑道喪事等活動,各校如事前發現有學生集體請假參加類似活動之情況,應立即通知警政單位協助處理。
8.協調警政及治安單位針對學校附近之娛樂場所、空中輟生聚集地加強巡邏。
(七)加強防盜防竊措施
1.為防止教學設備遭竊,各校財產一律貼上財產標籤並列冊。
2.各校電腦教室、視聽設備一律辦理產物保險。
3.各校應建立財產管理責任制度。
4.各校應建立值日、校園留守及巡察制度。
5.各校平常應與警察局取得密切連繫,落實校園巡邏,遇有突發狀況,立即請求支援。
(八)加強通報系統責任
1.偶突發事件發生之時,應依事件性質通知縣府相關單位,並回報處理結果。
2.採取預防措施並即連繫相關單位。
3.每日上午9時前全面點名,學生未到者應通知縣府相關單位,並回報處理結果。
4.學生3日無故未到校者,應立即通報。
四、本要項所需實施相關經費,請在各校相關經費項下支應。
五、各校應依據本注意事項,並參酌各校的實際狀況,研訂各校的加強校園安全辦法,且落實執行以維護校園師生的安全。
六、本要點經陳奉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屏東縣立滿州國中100學年度防範校園
危機處理小組編組表
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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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員
|
執掌
|
召集人
|
校長:陳作忠
|
由校長擔任之,負責緊急指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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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秘書
|
學務主任:徐整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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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校內外之聯絡及對上及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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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組
|
組 長:學務主任徐整隆
|
負責事件資料之調查、蒐集、研擬與彙整
|
副組長:教務主
|
||
組 員:生教組長張世忠
|
||
組 員:輔導組長陳筱婷
|
||
組 員:資料組長黃鈺淩
|
||
組 員:教設組長陳震宇
|
||
通報組
|
組 長:生教組長張世忠
|
負責校內外之聯絡及對上級機關
之通報
|
組 員:輔導組長陳筱婷
|
||
組 員:體衛組長洪瑞蔭
|
||
醫護組
|
組 長:體衛組長洪瑞蔭
|
負責緊急醫務專業之處理
|
組 員:校護王櫻分
|
||
安全維護組
|
組 長:學務主任徐整隆
|
負責偶發事件現場及善後各項安全的工作
|
副組長:生教組長張世忠
|
||
組 員:輔導組長陳筱婷
|
||
組 員:體衛組長洪瑞蔭
|
||
組 員:資料組長黃鈺淩
|
||
輔導組
|
組 長:輔導主任張綉芳
|
負責協調有關資源及提供相關人員身心之輔導
|
副組長:輔導組長陳筱婷
|
||
組 員:個案學生之班導師
|
||
行政支援組
|
組 長:家長會長胡哲彰
|
負責加強與社會人士之溝通,動員校外各項支持,協助各方家長之善後處理,包括申訴、仲裁、救助、賠償等協調工作
|
副組長:總務主任李緯宗
|
||
組 員:會計主任薛博元
|
||
組 員:人事組長陳昭堅
|
||
組 員:替代役黃韋翔
|
||
組 員:體衛組長洪瑞蔭
|
||
組 員:校護王櫻分
|
||
媒體回應組
|
組 長:學務主任徐整隆
副組長:輔導主任張綉芳
|
協助危機處理統一各項資訊對外發言
|
名稱
|
人員
|
執掌
|
召集人
|
校長:陳作忠
|
由校長擔任之,負責緊急指揮
|
執行秘書
|
學務主任:徐整隆
|
負責校內外之聯絡及對上及通報
|
調查組
|
組 長:學務主任徐整隆
|
負責事件資料之調查、蒐集、研擬與彙整
|
副組長:教務主任蕭靖融
|
||
組 員:生教組長張世忠
|
||
組 員:輔導組長羅可靜
|
||
組 員:資料組長黃詩瑋
|
||
組 員:教設組長許乃方
|
||
通報組
|
組 長:生教組長張世忠
|
負責校內外之聯絡及對上級機關
之通報
|
組 員:輔導組長羅可靜
|
||
組 員:體衛組長王傳宗
|
||
醫護組
|
組 長:體衛組長王傳宗
|
負責緊急醫務專業之處理
|
組 員:校護王櫻分
|
||
安全維護組
|
組 長:學務主任徐整隆
|
負責偶發事件現場及善後各項安全的工作
|
副組長:生教組長張世忠
|
||
組 員:輔導組長羅可靜
|
||
組 員:體衛組長王傳宗
|
||
組 員:資料組長黃詩瑋
|
||
輔導組
|
組 長:輔導主任張綉芳
|
負責協調有關資源及提供相關人員身心之輔導
|
副組長:輔導組長羅可靜
|
||
組 員:個案學生之班導師
|
||
行政支援組
|
組 長:家長會長胡哲彰
|
負責加強與社會人士之溝通,動員校外各項支持,協助各方家長之善後處理,包括申訴、仲裁、救助、賠償等協調工作
|
副組長:總務主任陳炯緯
|
||
組 員:會計主任劉建泉
|
||
組 員:人事組長陳昭堅
|
||
組 員:替代役張舜凱
|
||
組 員:體衛組長王傳宗
|
||
組 員:校護王櫻分
|
||
媒體回應組
|
組 長:學務主任徐整隆
副組長:輔導主任張綉芳
|
協助危機處理統一各項資訊對外發言
|
屏東縣立滿州國中102學年度防範校園危機處理小組編組表
名稱
|
人員
|
執掌
|
召集人
|
校長:陳作忠
|
由校長擔任之,負責緊急指揮
|
執行秘書
|
學務主任:簡亞藍
|
負責校內外之聯絡及對上及通報
|
調查組
|
組 長:學務主任簡亞藍
|
負責事件資料之調查、蒐集、研擬與彙整
|
副組長:教務主任蕭靖融
|
||
組 員:生教組長陳炯緯
|
||
組 員:輔導組長陳亞璇
|
||
組 員:資料組長黃詩瑋
|
||
組 員:教設組長廖雪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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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報組
|
組 長:生教組長陳炯緯
|
負責校內外之聯絡及對上級機關
之通報
|
組 員:輔導組長陳亞璇
|
||
組 員:體衛組長張世忠
|
||
醫護組
|
組 長:體衛組長張世忠
|
負責緊急醫務專業之處理
|
組 員:校護王櫻分
|
||
安全維護組
|
組 長:學務主任簡亞藍
|
負責偶發事件現場及善後各項安全的工作
|
副組長:生教組長陳炯緯
|
||
組 員:輔導組長陳亞璇
|
||
組 員:體衛組長張世忠
|
||
組 員:資料組長黃詩瑋
|
||
輔導組
|
組 長:輔導主任張綉芳
|
負責協調有關資源及提供相關人員身心之輔導
|
副組長:輔導組長陳亞璇
|
||
組 員:個案學生之班導師
|
||
行政支援組
|
組 長:家長會長
|
負責加強與社會人士之溝通,動員校外各項支持,協助各方家長之善後處理,包括申訴、仲裁、救助、賠償等協調工作
|
副組長:總務主任邱兆儀
|
||
組 員:會計主任鍾仁斌
|
||
組 員:人事組長陳昭堅
|
||
組 員:替代役于宗韶
|
||
組 員:體衛組長張世忠
|
||
組 員:校護王櫻分
|
||
媒體回應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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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危機處理統一各項資訊對外發言
|
|
副組長:輔導主任張綉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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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年度校園防災計畫請參閱書面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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